屋子里。
煤油灯散发着昏暗的光芒。
秦瑜坐在掉了不少漆的桌子边,认真的做账本笔记。
上辈子她不喜欢写字,因为顾瑾的字,飘逸俊朗,和他人一样,有些肆意飞扬,却又端正端正有力,特别好看,在顾瑾面前,她写的那字,简直就是鸡爪子画画一样。
后来顾瑾离开了,她猛练硬笔,才将字练了出来,不说非常好看,倒也能让人看出来写的是什么字。
写上日期和天气。
秦瑜认真记上,今日,欠顾瑾,一斤五花肉。
接着,在本子下面写上一行:不念过往,不畏将来,告别曾经的自己,迎接最好的自己。
写完之后,将本子收捡好。
站在镜子面前,她仔细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穿着花绵衫瘦小的身子,脸蛋瘦小,还有不少的痘印,长长头发扎成马尾,是长得普通不能普通的长相,是土得不能土的装扮。
这样的她,顾瑾怎么可能会看得上?
她当年为了所谓的爱情,还的真丧心病狂的不要脸。
哎,年少太轻狂。
被岁月教训,也是应该的。
秦瑜将一铺被子放在地面上,和顾瑾成亲三天,新婚当天,他就睡地上。
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秦瑜决定今天晚上自己睡地上。
反正明天她就要去灾区了。
虽不再做夫妻,可还是要和谐共处,起码不能气着沈红梅。
秦瑜很快入睡。
梦中却一点都不安稳,梦里她看到了顾瑾,喜欢对方却被对方讨厌,是一种极为羞愧的感觉,很长很长的岁月,她都被这种感觉困扰。
每天每夜,她都告诉自己,如果再见顾瑾,她一定远离他!文笔斋bz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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