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启元年。

仲夏,夜,燥热。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正是人们熟睡的时候,更是一些宵小干坏事的良好时机。

一处高门大院,门口的烛光微弱,门里的守门人头一点一点的,看样子已经睡着了。

这时,突然从里面出来一个身穿黑衣,只露出一双眼睛,背着一个灰色袋子的人,鬼鬼祟祟的来到墙边。

2米多高的高墙,对于普通人来说,没有工具,想轻易的翻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只见这个黑衣人一跃而起,毫不费力的飞过了高墙,还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黑衣人就这样不声不响的逃走了。

黑衣人应该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业务已经很熟练了。

落到地上后还往后看了一眼,很不屑的走了。

黑衣人离开这里以后,并没有急着回到自己的住处,而是来到了看着就很落破的房屋群处。

黑衣人打开身后的袋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些金银首饰,就往院子里扔。

扔完这家,黑衣人没有留恋,接着来到了下一家的门口,继续扔,好像扔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什么废品一样。

就这样,直到把袋子里的金银珠宝都扔完,黑衣人才停下。

黑衣人将空了的袋子别在腰间的腰带上,拍了拍手,把围着脸的黑布拿了下来,透口气。

露出了一张很帅气的脸,还带着一点痞气。此人浓眉大眼,高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嘴角还不自觉的翘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半夜不睡觉,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的人。

这位就是有名的侠盗,他之所以能有这么一个外号,就是因为他喜爱劫富济贫,专门偷盗有钱人家,偷来的所有的值钱的东西还都分给了穷人,故而得了这么一个美名。

没有人知道侠盗的真正身份,每次侠盗都是做好事不留名,把好东西留下就走,不留下一点线索。

这也是大富人家最头疼的一位,侠盗只偷金银珠宝,能被人找到蛛丝马迹的事,侠盗从来不干,这就是侠盗作案这么长时间,还没被抓住的原因。

侠盗就成了京城里一位所有大富人家惧怕,而穷人却很欢迎和感激的一位盗贼。

这次侠盗也顺利的完成了他的善举,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侠盗跑的飞快,有时候还直接飞起来,抄个近路,急切的往自己的住处飞奔而去。

侠盗的轻功很好,在京城都是数一数二的,这也是捕快抓不到他的原因之一。

很快,侠盗就到了自己的住处,直接飞过了院墙,来到了房门前。

这里是一处很普通的小院,虽然不是很好,但也比那些穷人破砖烂瓦的房子好多了。

侠盗打开房门,进去后,从怀里拿出一个火折子,把蜡烛点燃了。

火光把整个屋子都照亮了,屋子里的摆设很简陋,除了一张床和一套桌椅,就什么都没有了。

没想到这么有名的侠盗,家里却这么简陋。

侠盗脱下夜行衣,换上了平常穿的衣服,从床头枕头下拿出了一个本子。

侠盗把本子打开,上面都是侠盗记录的他所偷盗的账目和他所捐赠的账目。

侠盗把账目记得一清二楚,有具体的时间,所盗的大户人家,所有的明细,还有送给穷人的情况。

难道侠盗很自信,他不会被抓住?万一被抓住,那他的这个账目可就是打倒他的有力证据了。

侠盗仔细的记录完以后,还很满足的看了看,然后又很珍视的放了起来。

侠盗干完这个,才脱衣服睡起了觉。

第二天天大亮了,外面小鸟都已经叽叽喳喳的叫起来了,穷人早已经起来准备去干活了。

一家的中年男人正要出门干活,不经意间就发现了门口处的闪着光的东西,走近一看,才发现是银锭和珠宝。

男人不动声色的把东西捡了起来,放到怀里,急忙跑回了屋里,关严了门。

妇人看男人去而复返,还一副偷偷摸摸的样子,很奇怪他这是怎么了。

“当家的,怎么了?”

“嘘”

男人示意妇人别说话,男人掐着嗓子,压低声音。爱aizne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