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

躺倒在地上的黑吴氏,白皙的脖颈被利刃切开半截,触目惊心的鲜血染红了一大片。

她美丽的眼睛已经失去神采,忽然回光返照的展颜一笑

女儿,阴曹地府里再相见!

从她美丽的瞳孔里,倒映出一只凶猛的猞猁张开獠牙,狠狠的一口咬断黑南风的脖颈。

激射的血花溅到黑吴氏脸庞上,她竟然伸出舌头舔了一下,露出满足的神色后撒手人寰。

能够亲眼看见仇人死在眼前,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这只猞猁一口叼起小雯纤瘦的身体,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出门外,将她轻轻地放在外面。

然后迅速返回屋里,他已经听到不远处传来的脚步声,还有一些男女急促的叫声。

后宅里传来的响动已惊动了黑氏族人,猞猁必须以尽快的速度处理好现场,然后迅速离去。

这只猞猁凶猛的张开獠牙撕咬几口黑南风尸首,将剪刀造成的创口全都破坏,又撕咬了几口黑吴氏,将她脖子上的刀口破坏的一点认不出,造成了这两人被凶猛的野兽入室咬死的惨状,以免波及到小雯。

帮人就帮到底,黑氏族人任何一点的牵怒,都不是年仅11岁的小雯能够承受的。

王天一意外的发现

黑南风脖子上也系着一块神秘的黄色石头,比之黑石队长那块黄色石头更大,颜色更浓郁。

匆忙间

他将这块黄色石头纳入颈毛里的收纳符中,同时收起了带血的短刀和剪刀,一系列的动作,仅仅几眨眼的功夫全部做完。

猞猁速度宛如旋风一样的从后窗冲了出去,在茫茫的夜色中三下两下飞跃就不见了,身后只留下一片的惊呼声。

“不好,少寨主被猞猁咬死了……”

王天一没有看到,一直默默流泪的小雯眼神中流露出莫名的复杂神色,恭恭敬敬的趴在地上磕了个响头,神情就仿佛虔诚的信徒……

深夜的黑风寨躁动起来

示警的铜锣和竹哨吹个不停,猎户们拿着弓箭,猎叉和长枪短刀等武器涌上街头,然后迅速四散开来,打着灯笼到处寻找这只簧夜行凶的猛兽。

此时,王天一迈着不慌不忙的优雅步伐,施施然走在月辉下的丛林中,距离黑风寨己经有一段距离了。

在黑风寨里面混了四个多月,夜深人静的时候,王天一经常四处游荡,对这个村寨简直熟的不能再熟了。

所有敢于吠叫的家犬,敢于对凶猛猞猁露出利齿的猎狗,所有不开眼的家伙都已经成了他的宵夜,连大鹅都不放过。

不吹牛逼的说

王天一行走在黑风寨中,只要喘口气的人类除外,因为没法交流。都得夹着尾巴趴在地上,战战兢兢的等着这只霸气的猞猁经过,向狗祖宗祈祷千万别惹到他。

除了少数莽到不可救药的蠢狗,大多数狗类都是明智的,不会招惹杀神一般的存在。

猎犬至多敢对野狼,棕熊这种水平的猛兽龇牙,碰到花斑豹,从林狮和猞猁吓得腿都软了,胆敢招惹真是活腻歪了。

说起来,混猎犬这个行当也不容易,没有点眼色劲儿早死翘翘了。

在追逐野兔,野鸡,野猪,猴子,狐狸这些猎物的时候,必需要展现出猎犬勇猛无畏的精神,只管冲上去干就是了。

在追逐银背野狼,白头棕熊这些猎物的时候,只管冲上去狂吠就可以了,嗓门儿越大越好,喊的越凶越好。

如果能抽冷子咬一口就更加完美,反正能跑得过,逃的脱,没有太大生命危险。

至于猫科猛兽,从大型丛林狮到中型花斑豹,猎豹,猞猁都不好对付,全都是顶级的野外猎杀者,个顶个的凶残无情,都有一击致命的绝活儿。

碰见这种顶级猎杀者,那必须要站在很远的地方狗仗人势才行,单独碰到绝对是夹着尾巴有多远跑多远。

没办法,干不过啊!

在如水的月辉下,王天一脚步优雅的前行,心中莫名的有一种满足感滋生。

或许,这就是发了好人卡的感觉吧!

他回头望望灯火通明的黑风寨,小雯瘦弱纤细的身影在脑海中一晃而过,随后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唉!也就能帮到这里了。

今天犯了心软的错误,下次可不能够了。

从今往后

若是在人类城镇中暴露行踪,不管小男孩还是小女孩,不管美若天仙的少女还是俊朗的书生,不管白发苍苍的老叟还是慈眉善目的和尚,直接冲上去一口咬断脖子完事儿。

人兽殊途,穿越族群的感情叫乱伦。

我要是人类手里有两个糟钱,也想弄件华美的猞猁皮毛做裘皮大衣,穿起来倍儿精神。

尤其是变异猞猁,简直就是行走的一堆星宿金币,我自己都想把这身皮毛扒下来卖钱,何况旁人乎?

王天一暗自告诫自己几句久久看书kansh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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