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灿灿见她在窗口发愣,把她扯回餐桌前,“行了,别看了。他愿意待着就待着去,过来吃饭。”
戚琦叹了一口气,盯着桌上冒着热气的全家桶,不由得有些姗姗然。
“哪有人过来买全家桶啊。”
金灿灿拿过一个鸡腿递给她,“我可不吃油炸食品,大款买的。”
戚琦顺势看了路易昂一眼,开玩笑道,“你都要30了,今天和小姑娘闹到警局,明天买肯德基,童心未泯啊。”
路易昂没说话,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神色有些倦。
“不是我买的,我不知道你爱吃什么。”
戚琦咬着那根鸡腿,愣住了。
知道她这么爱吃全家桶的,大概也就只有他一个了。
不知怎么回事,现在感觉有点味同嚼蜡。
路易昂看着她,却觉得心口有些疼。
明明,是他先遇到她的。
明明,肖慕清走了的那三年,他都以朋友的方式陪在她身边。
可是,仍旧比不过他。
大学的时候,戚琦因为肖慕清,和他甩脸色,从来不听他的解释。
就连知道肖慕清是私生子之后,也没有离开他。
而现在,他不知道她对虾子过敏,不知道她不吃葱,不知道,她爱吃肯德基的全家桶,像个小孩儿。
可是这些,肖慕清却全都清楚。
他吸了一口烟,感觉胸腔有些堵。
金灿灿抬手拿过一个蛋挞递给她,“热乎的,吃吗?”
戚琦接过那个蛋挞,走去厨房里拿了两个勺子出来。
“你吃蛋挞用勺子做什么?”
女人一只纤细白皙的手捏着锡纸边,拿着勺子把挞心舀了出来,“我不喜欢吃周围那圈脆皮,有点硬。”
金灿灿像是看外星人似的看着她。
“不是吧,你也够矫情的,你以前在店里也这么拿着勺子吃?”
“没有,那时候肖慕清都帮我吃……”
她几乎是下意识出口,说完才觉得不对劲。
那时候,肖慕清会把周边的脆皮咬光,再递到她嘴里。
他从来都没抱怨过。
导致戚琦一直以为,他是爱吃那圈脆皮的。
空气里一阵沉默。
路易昂叹了一口气,拿过可乐吸了一口,“你怎么想的?”
女人盯着那个被挖空的蛋挞,扯了扯嘴角,“我不知道。”
确实不知道,现在,仍然不知道。
金灿灿抬手拍了拍她脖子上的咬痕,“不是我说,你怎么一点骨气都没有,他怎么一叼你就跟他走,这又被啃了吧。”
感受到脖颈处的温热感,戚琦突然想到那晚他的薄唇覆盖在上面,辗转厮磨,唤着她的名字。
她长吸一口气,正色道,“他现在是我的上司,如果还要扯一些关系,就是前男友而已。”
路易昂垂了垂眸子,盯着那抹红痕,语气不禁有些冷,“戚琦,如果你只把他当成上司和前男友,会发生这样的事?”
谁会和自己的上司在办公室发生那样的事?
又或者说,回头吃了前男友这棵草。
她现在,真的有够绿茶。
戚琦猛地吸了吸鼻子,感觉眼眶有些酸。
路易昂站起身,一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戚琦,你如果要回到他身边,我不拦着你,可你不能这么作践你自己,三年前搞成人不人鬼不鬼,最后不面对,只知道出国逃避,现在他回来了,你还是这样半死不活的样子,饭也不吃,也不出门,再这样下去,受苦的还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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