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相对而坐,看着面前的那盘芹菜,都是一脸期待。

一个期待尝试是否是自己想要的味道,一个期待是否符合当代人的口味。

薇姿说:“这是你做的菜,你先夹菜吧!”

萧绎说:“你是主人,理应你先!”

“恭敬不如从命!”

说着,薇姿从碗中夹了一块放进了嘴中,这芹菜不仅看起来青翠,吃起来也是很清脆。而且,咸淡适中,极好吃,不仅符合口味,还比自己炒的强多了。

薇姿不由得感叹,说:“甚是好吃!你手艺真是令人羡慕。我若是有你这般厨艺,那便好了!你第一次尝试便这么好,我都做过两三次了,还不及你。”

萧绎轻轻一笑,道:“莫不是在安慰我?”

薇姿说:“才不是!是真的极好吃,不信你便试试看!”

萧绎夹了一块放入嘴中,一脸欣慰。

薇姿也跟着笑,说:“所以我就说你是全能嘛!”

约莫着排骨在水中已经煮了议会,她又起身来,去厨房了。

揭开锅盖,水已经沸腾,表面上还有一层漂浮的杂质,她用勺子把表面的舀掉,然后把玉米洗干净、分段,放进了锅中,然后,又在锅中放入了少许的糖,适量的盐,用洗干净的勺子,搅拌了一下重新盖上了盖子。

薇姿之前的时候做过玉米排骨汤的,味道特别好,就像之前在饭店中吃过的,甚至超过饭店里吃过的。

她对做好这玉米排骨汤还是极有信心的!

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处,却发现萧绎并未继续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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