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都一个名叫榷惠轩的胭脂铺今早迎来了第一位客人,一位穿着锦衣的小公子,十一二岁的模样,正拿着几块奇形怪状的金子垫着脚站在柜台前。

“掌柜的,我想盘下你的店。”

榷惠轩掌柜张奇是个文雅的男子,周身散发着柔和的气息。他绕过柜台走到小公子面前,俯身笑道。

“你是哪家的小公子?”

小公子不答,只说:“我有钱,这些钱都是我的,我想盘下你的店,如果你不愿意,我就去问问别家。”

张奇看这个面容格外清秀的少年满脸认真的模样,觉得十分可爱,便让伙计准备点心,自己拉着少年的手坐到了一旁供客人休息的椅上。

张奇没打算让小公子再去别家,身有黄金的小孩子总是待宰的羔羊,他准备打听清楚然后送他回去。

“叔叔,我是真想买一间店铺。你这家店,所处位置不好,想必不怎么盈利吧。”

张奇心中奇怪,他的店铺确实收益很少,但他并不缺钱,这也不是他唯一的店铺。今天他来这里不过是循例查账罢了。

“这店位置不好?这条街可是京城比较繁华的地段,而且又处于路口。你倒是说说我这店位置不好在哪里,如果你说得有道理,我倒是可以考虑将店面卖给你。”

“好。”小公子并未拿起手边的糕点,只喝了一口茶,抿了抿唇。

接着说道:“但就店铺所处的位置而言,这里确实是繁华的地带,人的流动比较大,但从街头走到街尾,开胭脂铺的只有这一家,甚至金银店和布衣店加起来也没有三家。”

少年顿了顿,又抿了一口茶,张奇催道:“这能说明什么呢?”

少年放下茶杯,继续说道:“说明这条街不是女子购买胭脂、首饰以及成衣的首选。来这条街的女子也许会无意间走到这家店,无意间看中了自己的喜欢的胭脂,然后购买,但这毕竟只是极少数的人。而胭脂这样的物品大多是亲自试用才会购买,因此这样的顾客最好一开始就有买胭脂的欲望。既然有这种欲望,她们自然不会往选择单一的这条街跑,一定会首选胭脂铺较多的地方。”

张奇渐渐开始打量起少年,想了想还是问道:“你买下这家店,准备做什么营生?”

少年不答,只说道:“你将这店卖给我,我年纪小,家教也严格,不常出门,我全款买下这家店,让你一分利,我只指导你管理店铺,三月后,如果这家店铺的获利不足现在的10倍,这家店铺就还给你,总之你不会吃亏,你觉得怎么养?”

张奇食指和拇指开始摩擦,这是他认真思考时的小动作。少年的一番话,让他不再因年纪而轻视他,他说的那些原因他有思考过,并准备过段日子趁着秋闱改成书局,稳赚一笔。但少年似乎信心满满,秋闱还有段日子,这段时间试试也无妨,根据少年提出的条件,他毕竟是稳赚不赔的。

“可以。”张奇停下手中的动作,决定了。

“那商契就劳你费心了,我今天先交两成定金,我明日过来拿商契时付剩下的。”

张奇看着这十一二岁孱弱少年远去的背影,不知道是哪家的小公子,竟然已有独当一面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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