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拆开,内容惨不忍睹。
第一页:“死不要脸的超级大贱人:如果见字真如面的话,我已经吐你一脸了。你得了我人,偷了我心,然后弃我如草履,你的良心被你自己吃了?你这么缺德,不怕将来遭报应,生个儿子跑到隔壁去喊老王爸爸?我很后悔那些年喝多了你熬的鸡汤,以至于你滚后,我陷入了生活无法自理的困境,丢人丢到了天外。你把我带进沟里,然后自己过了桥,你把我送上悬崖,然后自己回了头,你到底想闹哪样?你想我死的话说一声,我马上死给你看。心好累!骂你,不仅是脑力活,还是体力活,因为你脸皮太厚,王者之剑都捅不进去。所以,以下省略两万字……”
第二页:“哥,我被禁足了,救我!我以后跟你混了,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可以陪醉,可以陪睡!”
第三页:什么?不救?
第四页:我有十万金币私房钱。金票啊,你快点飞啊,飞到小云云怀里去……
第五页:地点你知,速来。
“白痴!”林云看完信后,磨着牙骂道。两年你才找到老子,你还想我救你?我教你的本事都喂狗了吗?就他么记住一堆骂人的话……你知道不知道救了你多麻烦,救个毛线!
不过,那可是十万金币啊,我现在这么穷……还是救吧。
决定之后,他跟值班班长风烈打了声招呼,便骑马朝风语原而去。
穿过蓝关后,东行三十里地,便是风语原。这片广阔的原野里,散布着许多小村庄,村民们世代务农,过着清苦而宁静的日子。
但某一天,一位贵族少年纵马自京华而来,宁静被打破。
他的庄子,经常需要买各种东西,所以风语原上,有了个小小的集市。
他的管家,经常会招募各种工人,所以集市里很快出现了各种工匠作坊。
他自己呢,时不时在集市上转悠打望,于是小集市很快成为了周围富家女郎踏青的休息地。
而他当了军官后,风语原上的一些人,又多了个新的身份——军属。
这些人很快靠着孩子当兵的收入,过上了富裕的生活,而且是富得流油的那种。周围的人,羡慕得,三天两头往风语庄园里跑,一脸期盼地询问管家少爷还招不招兵……
善良的人们,日夜祈祷着,希望那个败家子少爷林云多福多寿,家财永远败不光。
林云到庄园大门口时,夜幕已落下。
“少爷,你回来了!”正为大门上灯的老仆福伯,一脸惊喜地迎了上来。他是风语原本地人,五十岁,单身一人,膝下无儿无女。
“秦叔呢,福伯?”林云将马交给他,问道。
“还在账房忙着呢。咱们卖出去的酒,回了不少款,他正忙着算账。”福伯喜滋滋地说道。他生活中最开心的事,不是领钱,而是看到少爷的庄子赚钱,他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
“酒?什么酒?”林云诧异地问道。
“今年才酿出来的酒,好喝极了!”福伯一脸陶醉地说道,“秦管家没告诉你?”
带着无比激动的心情,林云飞快地跑向账房。他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和张德彪那货一样,彻底掉钱眼里了。见钱眼开都不足以形容他的饥饿程度,他见到金币直接全身毛孔都炸开了。
“秦叔!”看到正在灯下忙碌的秦暮风,他开心地喊道。
“少爷,你怎么回来了?”秦暮风回头,看到他,有些惊讶。
“我闻到金币的味道了啊!”林云笑道,眼睛直往桌上瞅。
“你不回来,我正打算去兵站跟你说这事呢!”秦暮风笑逐颜开,转身拿起桌上的一叠金票扬了扬,“庄子上酿的钱卖出去两千斤,卖了差不多一千金币!”
两千斤酒,一千金币?一斤半个金币?这么贵!
“平日里自酿的水酒,不都是几个银币一斤吗?我们的为什么这么贵?”林云好奇地问道。
“我这次酿的,可不是水酒。”秦暮风神秘一笑,“你记不记得,刚到风语原时,你曾经给过我一袋种子?你说那是什么葡萄种子,叫我种下试试。”
“嗯。”林云点头,心情万分激动。那是他为数不多的私人藏品,难道说真的种活了?
“那我酿的,应该就是葡萄酒吧。”秦暮风得意地笑道,“跟我去尝尝。”
“耶!”林云给了秦暮风一个大大的拥抱。他真的很激动,因为那葡萄可是独一无二的。
端着酒杯,林云看着杯中艳得像血一样的酒,怎么看都觉得有点不对。
“这是葡萄酒吗?看上去,就是一杯血啊!”他心中苦笑,端着杯子有点不敢下口。
“看着有点吓人吧?”秦暮风笑道,“喝点试试,我保证你喝了还想喝。”
林云试探着啜了一小口,然后满满一口,最后一口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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