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辰曜说了,反正是不回去,一两日同十数日并没有什么差别。但清漓左想右想还是觉得,自己应当有那个自知之明,哪怕她现在已经将辰曜拖下水了,但却不能越拖越深。
所以不管做任何事,能快一点还是要快一点的。
抬脚走到了桌边,她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嗅着萦绕在鼻间的茶香,方才梦里的那把菜刀突然又浮现在了眼前。
“……”
那些久远的事情突然从记忆深处被翻了出来,带着浓重的灰尘呼啸着涌现在眼前。清漓放下了茶盏,抬手揉了揉额角,唇边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来:“原来……我是忘了这个啊。”
想起之前还在招摇山的时候,她同辰曜提及多年前所见的那座孤坟与枯骨,他曾说她是忘了什么。当时清漓并未细想,如今却是明白了他所说的是什么。看来有些事情终归是要身临其境才记得起来啊。
想当年她拉着辰曜一起下山凑这乞巧节的热闹,却没承想凑了个更大的热闹——碰上了劫色。
其实若是普通的劫色倒也没什么,关键这劫色的人是个女的。
原本清漓都已经做好了被保护的准备,结果却成了保护人的那个。
这个人叫孟贱,是个疯子,据说是因为她娘觉得贱名好养活,于是便干干脆脆地给她起了个“贱”名。
她平日里没什么事,唯一的爱好便是强抢民男,但可惜身手不怎么好,几乎每一次都被打得鼻青脸肿。可尽管如此她也没有放弃,仍旧在强抢民男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清漓以为,这一点坚定不移的决心还是很值得学习的。
彼时的清漓根本不晓得这么一个脸肿到看不出模样的怪物是什么来头,只知道义无反顾地冲在了辰曜身前,放下想要带走他就从她尸首上踏过去的狠话。
可最终还是辰曜按下了清漓已然蓄起仙术的手,然后不费吹灰一只手就将那疯子打翻在了地上。那个时候,清漓始知劫色人的不自量力和身边人的功力深厚。
原本这样一段插曲于他们二人而言根本不算什么,甚至是结束就该被忘记的,但第二日听说的事情还是让清漓觉了一阵唏嘘。
本来清漓是打算在走之前再吃一顿饭的,却意外听说了孟贱疯子死掉的消息。辰曜说是她自己走到了食人鱼族的领地,喂了鱼尸骨无存。清漓瞪大了眼睛问了三遍,也得了辰曜的三遍确认。
就是那个因为打不过鲛人族所以被撵到西海东南隅的食人鱼一族,因为饿了许久见啥吃啥的食人鱼一族。
而镇子上的人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却大有普天同庆的喜悦。那个时候清漓方知,这孟贱除了脑子不清醒,还惯会狗仗人势。而被她仗着的“人势”便是那具王姓枯骨。
“从前她们就无恶不作,如今落得这般下场方知苍天有眼。”
上面这句是镇子里的人对那二人最为中肯的评价,清漓深以为然。
而也是在那一日,辰曜问了清漓若自己真被劫走,她当如何?她告诉他,若她打得过便打,若打不过就豁出这条命去,反正他与她生死都是要在一处的。
如今回想起来,似是自那时起,辰曜待她就有些不同了。
轻轻转着手中的茶盏,看着里面浮动着的茶叶,清漓轻轻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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