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所着重地介绍了一下死者买保险的情况。
“根据保险公司的记录显示,在死者范思国来到这个城市开始打工的时候,工程发包方强制各施工队给工地上的所有民工购买了人生伤害险。如果施工工人发生工伤,虽然商业保险不能抵扣工地的工伤赔偿,但来自家属的压力会小很多。”
“那当时的受益人写的是谁呢?”小何问道。
“那时工地工人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大多数工人也搞不清什么叫受益人,甚至连保险是什么都不知道,不然怎么会有电影《盲井》里面被坏人算计,还觉得他们是为自己好的矿工呢?”路所摇了摇头,“所以当时批量购买的保险上面投保人是工人自己,受益人也是自己,如果出现身故的情况,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所以范思国的保险合同上面的受益人也并没有写是范思喆?”小何追问道,刚才小何一直忙于进行入户调查,并没在查,现在发现他真是所里的“问题宝宝”,做外围调查还真是挺适合这位师兄的。
“对,最初由工地购买的保险上面的受益人是他自己。”路所答道,“在两个月前,死者又买了一份理财分红型保险,附加人身意外险,就是每个年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在二十或三十年后可以加上高额分红,一起取出来,在这期间若意外受伤或生病住院,保险公司可进行理赔,如果身亡了,不但历年缴纳的保险金加上分红能够直接理赔,还可以得到一大笔死亡保险金。”
“这份保险的受益人是他弟弟?”我问道。
“虽然第一受益人不是他弟弟,是范思国本人,但是范思国在身亡受益人的信息栏内填写了他的弟弟范思喆。”路所说道,“根据受益最大嫌疑最大的假设原则,现在经侦的同志们正在着力调查范思喆。”
“那有什么线索了吗?”浩哥问。
“范思喆一直由分局刑警队的同事进行控制和问话,咱们所里不方便打探消息,但是经过在分局两个小时的问话,现在带他回家,也就是昨晚死者和他一起吃饭的家里,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问话是发现重大线索,范思喆作为被怀疑对象带回住地进行搜查,另一种是没有发现什么一点,只是到范思喆家中做例行检查,对范思国的死因给出最后结论。”
“我们看分局同事去范思喆家的时候感觉挺轻松的,人应该不是被押回来的吧?”浩哥追问道。
“对。”路所回答,“刘队说范思喆是在工作的地方被直接带走协助调查的,分局的预审专家亲自对范思喆进行了问话,范思喆听到哥哥噩耗时的肢体语言很符合突然听到亲人罹难消息的反应,回答的逻辑性也很强,前后比较一致,暂时没有发现异常。他描述昨晚范思国晚上正好在谛景小区门口下车,想着工程快要结束了,结束之后就回老家,兄弟两人见面的机会就不多了,乘着酒劲,就来家里找他聊天。范思喆见到哥哥来了,就点了外卖,下楼买了酒,哥俩又喝了一顿。喝完已经是两点多了,范思国执意回家,还不让弟弟送,于是范思国走后,他就简单收拾了一下,直接睡觉了。”
“咱们早上这么大动静,他都不知道昨晚小区里死人了?”浩哥问。
路所回答:“范思喆说今天又一个重要的会议,他还需要提前准备发言稿,所以一大早就出去上班了,但是他哥哥的尸体还没有被巡逻的保安发现。根据对两兄弟手机通话记录的查询,在昨晚范思国在小区门前下车后,他主动给范思喆拨通了电话,能够支持是死者主动联系范思喆后,并去他家串门的说法。”
我问道:“那您去死者弟弟家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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