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风雪手中接过那只被绑住双脚倒提着的母鸡。
母鸡大约三斤左右,看鸡脚应该养了有一年了吧。由于王老三平时不喂饲料,所以养了一年也就那么大,不过那个肉吃起来却非常有咬劲。
风霖把母鸡随手丢在院子边的一个水龙头下面,然后打发风雪去烧一锅热水。他从厨房里拿出一个汤碗,装上小量清水,再撒上一点盐,一手端着汤碗一手提着一把小刀来到那只母鸡面前。
一手抓着鸡脚和鸡脖子后面的鸡毛,让鸡头高高仰起,露出整个鸡脖。
风霖用小刀干净利落的切在鸡脖的血管上面,鸡脚用力的撑了两下,便不再动。倒提着母鸡,让鸡血顺着鸡脖的切口,流进事先准备好的汤碗。
杀鸡的过程干净利落且不显血腥,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展示着杀戮的艺术。
好吧,吹不起来了,其实就是简单的杀了只鸡。
此时,风雪也已经把水烧开,风霖用开水把鸡烫了一下,拔毛、开膛、破肚,一套流程熟练无比,很快就把一只鸡处理干净。
把鸡剁成小块,先在热水中过了一遍,再捞起来。
倒入油加热,把姜蒜放到锅里面翻炒到金黄,然后倒入鸡肉翻炒,再倒入料酒、酱油、盐等调料,大火翻炒几分钟,然后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煮滚,再转小火慢慢炖。
这是土鸡,肉比较紧致,所以风霖加入草果、八角这些香料之后多炖了几分钟,然后才把鸡枞和木耳以及事先处理过的鸡杂鸡血倒进去。
还没开锅,坐在院子里玩着手机的风雪已经坐不住了,收起手机冲着厨房喊道:“哥,可以吃了没有,我要饿死了。”
那个香味实在太诱人犯罪了,让人连手机都不想玩,只是把目光频频投向厨房。
好不容易等风霖端着一盆鸡肉从厨房走出来,风雪早就馋的口水直流。
摆放好碗筷,就迫不及待的开动起来。
“嗯嗯,好吃,太好吃了。”风雪夹了一块鸡腿肉送到嘴里,一边烫得咝咝直吸气,一边含糊不清的夸赞着。
风霖笑看着风雪道:“你慢点,别烫着了。”
笑容透着满足。
对于一个厨师来说,拥有风雪这样的吃货食客,绝对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从她的吃相就可以得到满满的成就感。
风霖装了碗米饭,才坐下来拿起筷子开始吃。
虽然他对于主食没什么特别偏好,但是土鸡炖蘑菇感觉还是跟白米饭更配。
夹一块吸饱鸡汁鸡枞、扒一口香软的白米饭,那鸡汁、鸡枞的香味激荡在口腔,配上白米饭香软的口感,那感觉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风霖的厨艺都是来自于前世,一个大学讲师其实平时空闲时间挺多的,除了喜欢玩音乐,他另一个最大的爱好就是美食,所以空闲时间都会自己研究做菜。
可能他也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不说跟那些大厨比,至少比起一般的资深家庭主妇那是毫不逊色。
小鸡炖蘑菇他在前世不止做过一次,但感觉都无法跟今天的相比,这就是原材料的碾压。
纯粹的土鸡配上鸡枞、新鲜木耳,即使只是加入简单的调料,做出来的味道也是无与伦比的。
看风雪现在的状态就知道了,一边举着筷子一副我还没吃饱的姿态,一边又用手揉着小肚子。
“唉,我不行了。”最终还是吃饱的肚子打败了吃不饱的心,风雪恋恋不舍的放下筷子,还不望抬头多看几眼盆里剩下的鸡肉。
盆里的鸡肉还剩不少,虽然只有简单的一道菜,但毕竟是三斤重的鸡,而且还有不少配菜,即使风雪战力彪炳,也不可能吃得完。
吃完饭,风霖给自己泡了壶茶,开始慢慢的品味起来。
风雪又一次很没形象的瘫坐在椅子上,实在是吃撑了。放下筷子才知道,自己到底吃得有多饱。
风霖抬头,目光从后山扫过,又一次扫到那片荆棘杂草丛生的地块,嘴角不自觉的抽了抽,愉悦的心情似乎也降低了不少。
这一块荆棘密布、杂草丛生的地块确实碍眼,他也不想看到,但是没办法。
最佳的方案就是把荆棘杂草全部都铲了,再种上果树或者什么的。
要把这一块地的荆棘杂草铲掉也不难,这一片也就七八亩地的样子,请人来把荆棘砍掉,再打上草药,然后集中一起烧掉就行了,大概也就一千块钱的事。
问题是清理干净以后怎么办,要是不种上东西,过个一两个月又会荆棘杂草丛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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