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嘛,有师兄在,哪有完不成的任务?”柳芸芸骄傲的把头仰的老高。
打造两百只福宝手环,时限七天的任务。
他们在顾往生的带领下,仅仅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全部赶做出来了。
现在离任务截止的时间还剩整整一天。
于是柳芸芸吃过早饭就向顾往生借走了慕小珩。
女孩子喜欢逛街,一个人又觉得无趣,于是她便硬拖着慕小珩陪她。
“小珩姐姐,你看这个簪花好不好看?”
“小珩姐姐这个布匹肯定适合你,我们买下来,等你找到了肉身就拿这个给你做衣服吧?”
“小珩姐姐,看看这个。”
“小珩姐姐,再看看那个。”
慕小珩看着柳芸芸这活泼机灵点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
十七岁的女孩子果真一点都不记事,明明昨天还跟她针锋相对的阴阳怪气。
今天就好像没事人一样了。
“粉色的印花布,好美。”柳芸芸摸着一块布料不禁感叹道。
“姑娘好眼光,咱福宝乡的布料,要是称第二,那就天下没人敢称第一了!”店家看柳芸芸一脸惊叹的样子,连忙应和道。
“怎么样?我觉得姑娘手中的布料就很适合姑娘,我给姑娘包起来?”
柳芸芸很喜欢这匹布料,但她却没有立即做决定买下,她把目光往她身后的慕小珩投去:“小珩姐姐,你觉得这匹布料怎么样?”
店家见柳芸芸没有立刻回应他,反而是把头转过去对着一片空气说话,他倒也觉不得奇怪。
因为看着姑娘打扮应该是个哪家仙门正派的小仙娥。
而福宝乡最不缺的就是时常来乡里游逛的修仙之人。
修仙之人神神叨叨,店家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再一次的询问:“要帮姑娘把这布料包起来吗?”
“小珩姐姐,要吗?”柳芸芸拿不定主意。
“你喜欢就买。”慕小珩答她。
“可是我是想买来以后给小珩姐姐做衣服的呀!”柳芸芸天真无邪,一句话让慕小珩的心口一滞。
她只是那天晚上无意间向柳芸芸提起她年少时喜欢粉色。
说者无心,听者却有意。柳芸芸便记住了。
那天晚上月明心稀,慕小珩跟柳芸芸彻夜长谈。
她寥寥几笔向柳芸芸谈起她做过的恶,杀过的人,最多向她谈起的,是她在问道山做弟子的那段时光。
她与师兄弟们偷偷背着师父下山去偷柿子,上山去打鸟,冬天听雪,夏天摸鱼。春秋雅俗共赏,潇洒度日,好不自在。
问道山的弟子服是一袭传统的白衣,但慕小珩却每每统一着装之时,要故意的穿上一袭粉衣。
她骄傲任性,她恃才放旷,她就是要与别人与众不同,她喜爱粉色。
粉色是她第一年来问道山见到的颜色,那年桃花盛开,花树下的沈召南是粉色的。
慕小珩喜欢粉丝,从四岁到十五岁,喜欢了整整十一年,此后她再也不穿粉色。
“小珩姐姐?小珩姐姐?你到底喜欢不喜欢嘛!”柳芸芸见慕小珩走神,她再次的唤了唤她。
“喜欢。”如果慕小珩有实体,那她现在一定是泪流满面的,但她回答柳芸芸的语气回答的却是那么的平静。
“好,老板,这个布料给我包起来。”柳芸芸爽快的付钱。
“好嘞!姑娘您稍等!”店家也欢欢喜喜的去为柳芸芸打包布料。
“姑娘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小店瞧一瞧,看一看!”
“小珩姐姐,你想要个什么样的肉身?”柳芸芸问慕小珩。
她一手抱着刚刚买的布料,一手拿着她刚又在街上买的一串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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