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开,臭乞丐……”

“哇,不会吧!不会吧!这不是周家少爷吗,几天不见怎么要饭了,哈哈哈!”

周平安穿着破破烂烂,但并不觉羞耻,他侧着身子躺在路边,要饭……

没办法衣服是乞丐标配,发型和鞋子也都是帮里的前辈帮忙捯饬的,看起来是确实惨了点。但为了防止生病他确确实实有洗干净。

乞丐的生活确实挺没意思,此时周平安就在无聊的掏着耳朵,打着哈欠有一句没一句的叫着:

“打发点咯……”

……

周平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九个年头了,虽然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

是的,字面意思,他在生命的前九年并没有这具身体的控制权,而且身体的主人是一个傻子,他整天只会呵呵笑,被人打了笑一笑,被人骂了笑一笑,爹娘没了还是在笑,家业被一帮佣人卷走了,他依旧在笑。

作为傻子身体的住户,周平安也因此有了常人难以体会的奇妙经历,与生活格格不入的游离感。他的内心也因为傻子的影响变得很强大,就算见识了人间的参差后,他也有依旧能傻笑着过活的能力。

无聊的日子,意料中的人总会如期而至。

匆忙来去的陌生人中,出现了一抹亮色,那是一个扎着两个羊角辫的小女孩。女孩径直走到周平安身边,就如同过去的几百天不断重复的那样。

她的嘴角微微翘起,用软糯的声音道:

“喏,小乞丐,馒头。”

一双掌心布满伤痕的小手递来一个很大的油纸包,这双手的主人叫英子,是青山城大户厉家大小姐的贴身丫头。

一年前,就是因为救她们,让周平安失去了仅剩的家业,一间老屋和三亩田地,同时也得罪了严吕巷子的青皮无赖崔强,导致连个谋生的差事都找不到,只能沦为一个叫花子。

但你要问他后不后悔这么做,他肯定会说不,因为那个曾经存在过的傻子有一个梦想,让竭尽全力想要活着的人活下去,像他自己一样努力活下去,像那时候的英子一样努力求生。傻子都能知道活着,他就是比死了好!

周平安微微愣神,然后一只手摸着肚子,用另一只干净些的手去接油纸包,还用嫌弃的语气说道:“拿来吧,今天来的有点晚。我都饿坏了……”

“平安哥,你看这是我们的两个银钱。英子会努力攒钱的,很快我们能逃跑了。”英子像往常一样小心翼翼的打开她那个绣着红色荷花的褪了色的小荷包,对着周平安说道。

“傻丫头,你攒那两个钱有什么用,快拿给哥哥,告诉你哥哥家里以前也是做大生意的……”周平安伸手就要去掏女孩的钱。

小丫头撇撇嘴道,避开道:“这话你都说了八十回了,我才不信那,你肯定又想拿去买酒!”

“这次肯定不去!”

“我不信……”

其实早在一年前,小丫头就拿着这两个银钱,也许是三个,来找周平安来炫耀过,周平安也曾经幻想过有机会的话就和小丫头逃出青山城这座牢笼,也不坏,从此天高任鸟飞,和过去的恩恩怨怨,一刀两断。

可后来发现英子每次来都还是这两块银钱时,周平安这才慢慢想起,以前在周府的时候,卖身的丫头也是没有工钱的,只有卖身的时候会给几个大钱,也许是三个那。

这让周平安对英子充满歉意,每每想起那壶兴隆坊的美酒,价值一个银钱的美酒,嘴角都会流下苦涩的泪水,很渣,也很真实,因为酒确实很香。

“平安哥,我得走了,一会小姐该找我了。”

“嗯~”

————

青山城北侧,废弃的城隍庙里,杂草丛生,石灯残损,屋顶瓦片斑驳,神像也碎掉了一半,到处充满了破败的气息。于是这里顺理成章的变成了乞丐的家园。

“周平安!”

“到!”

“胡大胆!”

“有!”

“小豆子!”

“哦。”

……

“好,丐帮青山城部集合完毕,应道四十人,实到十五人,请狗长老讲话,大家鼓掌。”

点完名肥胖的钱执事带头鼓起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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