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商人旅店,本想用几个金币打发掉莉莎,这小姑娘竟然抵住了诱惑,坚决不收,倒是让凌歧有些意外。
不论是真个知足,还是有着更深的企图,他都比先前要对她高看一眼。
前者用着让人放心,后者亦叫凌歧赏心。
自知之明之辈当然不容易坏事儿,他同样看好那些心怀野望、不甘现状的人,谁让他是同类。
回房检查了一下四处痕迹,显然,在他离开的时候,没有人擅自进来。
把一大一小两个包袱扔在床上,打开稍小的银色包袱,取出里面的精灵软甲,贴身穿上,薄薄一层轻盈透气,也不影响行动。
而后,又将大包袱解开,铺在床上,叮叮当当的碰撞声立刻不绝于耳。
一壶箭,大概一尺半长,比寻常箭枝较短。
箭壶是牛皮制的,暗黄色,壶内白羽簇簇,一共有二十支,箭头都是上好的精钢。
一把银弓,属于软弓,大概不到两尺长。
这种弓射程一般、精度一般,但射速快,也不需要太大臂力,容易操控,很适合他。
凭心而论,凌歧本想挑选一把劲弩,可惜店里没得卖。
一柄匕首,刃口曾波浪形,像水纹,宛如锯齿,却不似那么凌厉,锋锐中藏着优雅。尤其难得的是,这柄匕首通体连鞘都是象牙色的,易于隐藏。
解下腰间的长剑,同样放到床上。
而后是藏在背后的短剑,皇室出品,必属精品。
看着摆在身前那一大堆武器,凌歧揉着眉心,忽然觉得生活是如此失真!
曾几何时,他也成了身上藏满武器的暴徒。
曾几何时,他要靠着这些凶器来争取生存的权利。
他试图反省,终是一无所获。
锵!
咻!
闪电般拔剑出鞘,一招斜刺,剑芒撕破了空气。
那种熟悉的感觉,身体里力量充盈的快感,让他如此痴迷。
将剑举到眼前,并起左手食指和中指,轻轻抚摸剑脊。
冰凉滋味,令人精神一振。
其实,哪里又不是人吃人呢,区别只是吃相、吃法。
而现在,再不同过去,他有了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利,用那最原始的手段!
“也许,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归剑入鞘,握在手上的就再不愿放下。
初级剑法增益效果依旧发挥着作用,套路之类不会凭空掌握,一剑在手倒也有些高手气势。
他现在就相当于一个遗忘掉所有固定战斗招数、只凭本能行事的剑客。
假如再加上风之优雅,应该说是很有天赋的剑客。
假如再算上腥风怒嚎,他就是一个进入爆种状态并且很有天赋的剑客。
如此实力,只要不遇上真正的高手亦或巨型怪物,自保绰绰有余。
将长剑系回腰间,匕首连鞘插入靴子,短剑照旧藏在背后,只剩下弓和箭不好带。
虽然城里背弓挎箭的冒险者不少,但一来全副武装总归让人警惕,二来他此刻扮演的角色身份,也不适合时刻都搞得和要打仗一样。
整好装备,点齐财物,下楼匆匆吃了一顿,还不到午后一点,凌歧又一次离开了旅馆,这次却是没有叫上莉莎。
因为他不准备再外出采购,而是要将地精法杖提前从隐藏处取回。
之前不知道魔法物品价值,而且情况不明,不敢随便拎着法杖乱走,招摇过市,也就罢了。
现在,却不舍浪费这样一大笔财富。
就算那不是什么天生魔法物品,总也是魔法装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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