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八月初八,宜祭祀。
张慎打着“奉榜讨贼”的旗号,来到郡守衙门处报备,花了大价钱喂饱了那群长着两张嘴的东西后,得到了一个“乡勇百夫长”的称号,虽然是个非正式军职,但至少可以名正言顺的出征了。
八月初九,宜出火。
张慎第一次为将,虽然只是个百夫长,但他几乎没有任何经验,只从搜罗到的几本违禁兵书学到的东西,也只是纸上谈兵罢了。
于是,张慎找到教十一狼他们武艺的老兵教头,让他传授带兵经验。
老兵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只对外人说他叫老刀,所以他们都叫他老刀师父。
虽然老刀师父也没做过将军,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大头兵,但一些最基本的如何埋锅造饭,安营扎寨的基本操作,还是很纯熟的,演示了几遍后,张慎也觉得受益匪浅。
按照张慎的本意,老刀师父年纪太大,已经不适合随军出征了。
但老刀说,他无儿无女,原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虽然很幸运的没有战死沙场,但一辈子都没当过军官,这样他很不甘心,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过把瘾,就算死了,下了地府也有面子。
于是,张慎让老刀做了随军做参谋。
八月初十,在苏谨的“劝说”下,看黄历的老先生终于捂着鼻子说出了:宜出行。
张家庄园前。
一个头戴红缨盔,身披无襟锁子甲,左侧马鞍挂着狼牙棒,右侧挂着铜环大刀,那正是萧十一狼,此次出征的前锋大将。
只见他单手勒住战马的缰绳,在距离张慎三米处,停了下来,身上的斗篷迎风飘扬,看起来少了几分轻侠的江湖气,多了几分军人模样。
跟着他的一百名青壮,人人披坚执锐,而且每人骑着一匹战马,可谓是武装到了牙齿。
这战马在外面卖二三十万钱,价值不菲,张家本就是马商,能拿出一百匹战马并不困难。但这头盔和铠甲张慎可是花了大价钱的,那赢来的一千金,除了六百金的赎金以外,剩下的钱就全都花在了这上面。
一百铁骑,整齐的停在萧十一狼身后。乍一看,还挺唬人的。
张慎身着轻甲,骑着马缓缓的停在众人面前。
得亏他出身马商之家,从小与马结缘,否则这骑马的技术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快速掌握的。
可尽管如此,张慎为了尽快提升马技,双股都被磨出了血。
汉朝已经有马鞍,只是做得很差,能坐稳就不错了,舒适性什么的就不用想了。
很多人以为汉朝没有马蹬,其实是不准确的,汉朝其实也有马镫,不过这“马蹬”其实就是一个圆环,用来辅助上马的,而且只有单边。
后世那种“拖鞋”马镫,站在上面就能解放双手,拉弓射箭毫不费力,这“圆环马镫”根本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张慎也不是没想过要设计一套好点的马蹬和马鞍,但考虑到实力不允许,还是选择了苟一手。
“咳咳”张慎清了清嗓子,然后摆出一副凝重的表情说道:“如今黄巾肆虐,盗贼横行,吾奉天子讨贼榜文,组建乡勇,此上合天意,下应民心……”
看着底下的人,无动于衷的样子,张慎有些无语,这……似乎跟想象中的不一样啊,于是张慎画风一转,一脸凶狠的说道:“此次出征,打黄巾,杀乱匪,赏万钱,娶婆娘!”
一众乡勇,此时脸上终于露出了几分笑意,大道理他们不懂,反而是这种关于切身利益的大白话,才是他们最想听的。
几个人开始跟着喊,到后来,几十个,然后一百个人全都跟着喊了起来:
“打黄巾,杀乱匪,赏万钱,娶婆娘!”
在张慎的灵机一动下,这场誓师大会才没有整段垮掉,好歹激励出了几分士气,张慎满意的点了点头。
一摆手,全场安静了下来,张慎用出生平全部气力,大声喊道:“出发!”
马蹄萧萧,一百余战马所过之处,烟尘腾飞。
就这样,张慎打着奉榜讨贼的旗号,带着一百骑兵,以十一狼为前锋大将,风虎云龙为护卫,苏谨为打手,宣了个没什么营养的誓师宣言,便朝着常山郡出发了。
张慎的第一次出征,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
他虽然也看过一些史书,混过一段时间军事论坛,但他知道在实操方面,就是个小白,他只能小心翼翼的摸着石头过河。
他很羡慕有些穿越前辈,一来便能精通文武,混得风生水起。
他原本以为的历史很小,只有一本书那么大,但只有身处历史之中,才发现自己有多渺小,而真正的历史有多么的波澜壮阔。
——————————
井陉县,苍岩山山脚下,天将暮。
一面原本迎风飘扬的“舍”字旗,似乎是感受到了一股杀气,悄悄的低下了高贵的头颅,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
不远处,一伙人各个都面相凶悍,吆五喝六的走了客舍。
一肥头大耳的胖子,是黑山军二当家,名叫孙轻,外号翁头清。
身边一个脸上有刀疤的,是黑山贼三当家,名王当,外号荡山王。
一行二十人左右,光天化日之下,执锐而行,换了是汉朝强盛时期,都无须审判,就可就地格杀。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