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森特进屋后,把半高礼帽和手杖放在衣帽架上,换好鞋子在客厅的沙发上坐好,李洛斯按照惯例给他准备酒茶。

文森特端起茶喝了一口,闭上眼仔细品味。

就算喝过好几次,他依然感觉新奇。

“请问,今天提供的下午茶是什么?”

文森特放下茶杯,抬起头询问李洛斯。

“今天的下午茶,我准备的是香酥羊排。”

“香酥羊排?”

“是的。”

……

李洛斯将香酥羊排放在文森特面前。

文森特视线随即看过去,首先入眼的便是被油炸得酥脆金黄面衣,撒在温度稍烫面衣上的孜然粉和胡椒粉在空气中炙烤出诱人的味道。

他喉结上下滚动,拿起叉子插在羊排上。叉子尖端与面衣碰撞,发出清脆的碎裂声。递到嘴边一咬,首先是舌头感觉到带有颗粒状的面衣,经过油炸的面衣在孜然和胡椒调味下更加香脆,淡淡柠檬酸涩感很好地冲淡面衣带来的油腻。

用牙齿轻轻咬断面衣,锁住肉汁的羊肉鲜嫩软烂,秘制酱油与调味料层次分明很好地保留住青椒、香菜和洋葱所组成的清甜,偏淡的白酒也提升了整体的香味。

文森特咽下羊排,紧接着插起第二块。

这时,李洛斯在他耳边提醒:“适量取用辣椒面,味道会更好。”

“味道更好?”文森特犹豫地看向装有辣椒面的碟子,他对辣椒并不喜欢,所以很多时候都会避开带有辣椒的食物。

……但沾辣椒面味道会更好的话。

他试着沾了少许的辣椒面,然后把羊排送入口中。

“唔!”偏辛辣的味道刺激着味蕾,辣椒是李洛斯在院子特意种的,它的辣味并不浓重,并带有辣椒本身的清香。面衣香辣酥脆的口感在嘴里爆开,醇厚秘制酱油风味被辣椒调动起来,形成另一种异同的风味。

文森特咽下羊肉,由衷赞叹道:“真好吃!”

“能合你的胃口,是我的荣幸。”李洛斯端起茶杯喝着茶,拿起报纸看今日份的新闻。

视线很快扫到他最为在意的版块。在报纸右下方有块特意开放的专栏,每天都有被登上报纸寻求合作投资的消息。但只有这条消息特别执着,至少在他每次翻看报纸时,都能看到它的身影。

这条消息和其余不同,他是寻找合作伙伴研发新型交通工具。在这个时代,选择去开发新事物并不是很好的决定。

但要是在市场上取得成功,所赚利润也会相当可观。

反之,倾家荡产。

机遇和风险总是共存的。

因此很多不愿承担太大风险的商人,便把研发新型物品的想法改为改良现有物品。例如把旧时座钟改为壁钟,以此达到来节省占地空间大的问题,类似还有把手提煤油灯改为壁灯等事例。

要研发一款新型交通工具并不容易。前者基于前人的发明从而改良,后者则需要从无到有,从最基础的开始研发,这相当困难。

李洛斯现在必须以美食收集信仰,但资金不足也是他如今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能花掉李洛斯父亲留给他的那笔财富的话,那只能选择借用。

把这笔财富作为新型交通工具的投资,在其过程得到利润后,将赚够的本金原封不动还回去,剩下的资金便是他的了。当然,其中也会适当给予些借用本金的利息。

想有间属于自己的店铺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就算他能靠卖羊肉串赚取金钱,但想在这里买下形同金砖铸就的房屋,实在是有点异想天开。

在看报纸的时候,他也了解过这里的物价情况。要在弗洛街拥有一家八十平的店铺,每月租金为30银币。要想要买下整个店铺,所需费用高达10000银币。

卫斯理每天在他这里花费为5银币,一个月150银币,一年1800银币。综上所述,要是单靠卫斯理赚钱,他需要不吃不喝奋斗大约五年才能拥有一家店铺。

要是再把店铺经营开销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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