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回家继承家里的水果店,还是留在申城从事音乐相关专业的工作,毕竟自己在电台音乐调频工作了20多年,虽然称不了专家,但相信自己的音乐素养足够在申城这个大城市谋生。可一旦留在这个城市,还得从实习生一步一步往上爬,免不了将来又可能成为“三高一少”人群,甚至是英年早逝!何苦呢?
好想成为一条咸鱼!可是要成为咸鱼,手里当前至少得有一些可供日常支出的money啊,现在养活自己有问题,家里的条件也不允许,要是有个富婆……
“哗……”一阵掌声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台上是一个嘉宾访谈节目,公共频道这个节目播出的时间是半夜11:30,根本没有任何收视率。这次嘉宾是一个女孩,不知道是从哪找来的一个18线小明星。谈话已经结束,她最后站起来要为大家献唱一曲。
林千凡坐的比较远,台上女孩看不清长的什么样。但这个时候,大屏幕突然切换到女孩身上,林千凡的心猛地被撞击了一下。
“瑶瑶!”不是自己前世的女儿,但两人长得非常相似!
“台上唱歌的女孩叫什么?”林千凡使劲稳住心神,擦了擦溢满双眼的泪水,推了推坐在旁边的老三何玉峰。
“你听了半天白听了?丁薇薇,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刚才主持人说了,发行了一张专辑,她的代表作叫什么,嗯……我也忘了!”老三挠了挠头,压低嗓门说道。
丁薇薇站在台上,唱的就是自己的代表作。在林千凡听来,歌很普通,这世自己也是第一次听,不过女孩的声音很好听,音质很清亮,音域也很广,应该是受过唱歌的专业训练,而且有一定的天赋。
林千凡点开手机,在百搜上搜“丁薇薇”,竟然还有百搜百科,不过就是很短的一小段:丁薇薇,女,申城音乐学院毕业,大学时参加申城音乐节深受观众喜爱,随后签约到凯奇文化传播集团,代表作品《深秋雨》。再翻其他关键词为“丁薇薇”的网页,有的是官员、有的是大学教授、有的是医生,都不是这个唱歌的丁薇薇。
很显然,这个叫丁薇薇的女孩的音乐之路并不平坦。
可是她长得太像自己的女儿瑶瑶了。
垂死的人抓根稻草都能当作救命的东西。痛失老婆和爱女的那个前世记忆,让林千凡不由自主地在节目录制结束后走到后台,他想见见这个叫丁薇薇的女孩,不想干什么,就是纯粹地想见见她,和她说几句话,聊慰思念女儿的痛苦。
但是后台实在太大,房间也多,好多节目都在录制,忙忙碌碌的工作人员进进出出,已经找不到丁薇薇了。
还想再找找,这时电话铃响了!
“老大,你跑哪去了?快回来,要发车了!”老三在电话里吼道。
“好好好,我去厕所了,马上来!”林千凡急忙应道。
反正丁薇薇有公司,回头再去这个凯奇文化传播集团找找就行了。现在见面,估计连话都搭不上,再落魄的明星也是明星,自己和她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心理学上有一个叫做感情转移的东西,林千凡刚开始只是想见见他,后来想想自己也许还能帮帮她呢,不为什么,就是有一个情感寄托。
怎么帮?林千凡在回来的路上就在手机上查了,前世的歌曲这世并没有出现。而深受音乐涵养多年的林千凡,对前世那些经典歌曲自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对,就是给丁薇薇写歌。咳咳,就是抄歌!
虽然自己也能写歌,但是没有经过群众的检验,自己写的歌不一定能流行起来。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抄”来得简单一些,也是为了发扬光大前世的经典嘛!
歌曲是歌手成名的基础。君不见,一些歌手因为自己的一首歌传唱度较高,就能够在舞台上风风光光一辈子。哪怕再过多少年,还有人请去商演、做节目、赚钱,美其名曰为回顾经典。
说干就干,回到学校吃完午饭,乘老三去图书馆学习了,林千凡就在寝室里桌子上趴着写歌。
这一次,林千凡准备给丁薇薇抄两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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