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王朝文治三十四年春,外有异族侵扰,掳掠奸杀百姓,民不聊生;内有官员权贵骄奢淫逸,内斗离心,腐败颓靡。

皇帝燕殇体弱多病,无心朝政,燕渠王摄政已久,野心昭昭,路人皆知。沉浸在奢靡中的权贵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曾经辉煌而庞大的王朝已经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燕朝史记》

文治三十四年春,燕朝都城奉天。

午后落了一场雨,刑明堂书房外的修竹芭蕉被雨水一冲刷越发翠绿喜人,此刻天还阴着,雨已渐渐停了,水珠吧嗒吧嗒地从叶尖滑下来,素霓把笔一丢,也不管四溅的墨汁,跑来推开窗,吸了一口带着泥味儿的湿润空气。

无聊,无聊透顶。

她扒着窗子,扯外面的芭蕉叶玩,已经半月没有一个凶案了,这奉天是不是太平得不正常了。

叹口气,她又回到案几旁,拿出沈飞白的字帖仔仔细细临摹起来。

“素霓姑姑!你在么?”小虞脆生生的声音在门外边突然响起,吓了素霓一跳。

她看见小虞的圆脑袋在门缝里夹着,杏眼滴溜溜地打着转往她这边看。

“小蹄子,皮又痒了?谁是你姑姑?”素霓举起手里边的笔就朝小虞脑袋上丢。

小虞反应更快,立马缩了回去,一看就是被丢笔丢惯了的。

“素霓姐姐。”

小虞推开门跑到案几前面,看了眼字帖:“你又在临摹沈飞白的字帖?要不你还是放过飞白先生吧,你五年就临摹了这么一副字帖,不说像就算了,好歹好好写写吧,这五年了还是一样的张牙舞爪,丑得自成一派,我看不如素霓姐姐你自创一个书体,就叫鸡爪书。”

素霓双眉一拧,扭着小虞的耳朵往上提,小虞连忙讨饶:“素霓姐姐我错了!我是有好消息要告诉你的。”

素霓松了手,把自己写的鸡爪书推到一边,往案几上一坐,说:“我天生就是舞刀弄枪的,写字画画实在没有天赋。”

小虞说:“别管你那鸡爪书了,我刚刚从街上回来,奉天城的男男女女都疯了!你知道为何?”

素霓不搭腔,小虞又继续说:“是飞白先生,陛下把他从凉州调回来了,城里的女人男人都跟疯了似的,一家一家客栈地去找人。”

不愧是她仰慕的人,男女通吃,虽说已离奉天五年,可这人气不减反增,而且仰慕者们更加丧心病狂。

素霓一听说沈飞白从凉州回来也双眼冒光,她可等了足足五年。

当初她千里迢迢来奉天赶考进了刑明堂,就是为了见沈飞白,那时候他十六,一考便是状元,又因少年成才,声名在外,立即就被召进皇宫,去了奉天书院。

谁想到,素霓刚到奉天的第二日,就听说沈飞白因得罪了公主而被贬谪边城凉州,她也与沈飞白失之交臂,这一错过便是五年。

今天是个雨天,若是能见面,想必一定非常诗情画意,她在雨中湿了衣裳,他从身后撑来一把伞,举在她头顶,对她温柔一笑,说一句,当心淋了雨风寒。

素霓正沉浸在与沈飞白初遇的美好幻想中时,有人急促敲门,高声喊道:“白大人!兰亭山有命案了!”

素霓懊恼,这凶案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这时候来。

她从剑台上取了她的白虹剑,拿上官帽和腰牌,匆匆出门,不忘嘱咐小虞:“你也去客栈找找飞白先生,找到了等我回来告诉我。”

她的左膀周生带着衙门的几个捕役跟着她出了刑明堂,兰亭山已经快到城外,路途较远,他们便去马厩牵了各自的马,一路飞奔而去。

奉天大街上,素霓骑着黑马踏云,一手握缰绳,一手持佩剑,黑发高束,神采飞扬,英姿飒爽,引得路边百姓驻足。

她既不是小家碧玉,也不是大家闺秀,相貌更不是惊为天人,堪比西施。她的五官天生便凌厉些,眉间英气,双目清明透亮,眼型略长,眼尾上挑,一颗泪痣,十分的傲气与侠意。

她那老和尚师傅就说,她天生就不是坐在闺阁绣花读书的命,她这面相气度就是舞刀弄剑,驰骋江湖,快意恩仇的。

一路快马,不多时便到了兰亭山下,他们把马拴好之后就徒步登上了山。

一边上山素霓就问:“我们的人有先到的么?”

“小孟子带着三个兄弟先到了。”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