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如墨,暴雨惊雷!

漆黑暴雨笼罩下的伏妖山,森冷恐怖。

十人组成的小队神色匆忙,抬着火把,沿着蜿蜒的伏妖山路盘旋而上,宛若一条火龙。

小队头戴斗笠,腰挎宝刀,身披蓑衣。

小队末尾,面容英俊,身材挺拔的青年,引人注目。

他除捕快服外,脚踏特种作战靴,戴着战术手套,提着弹药箱,身后背着华夏最新研制的加特林重机枪。

张昭知道自己这身打扮在这群古代人中格格不入,非常不合理。

可是,作为一个在外执行任务被黑色闪电击中后穿越而来的华夏特种兵,就不要考虑河里不河里的问题了。

踢球都能够带扳手,穿越就不能带加特林了???

三天前,当张昭被渔夫从河里捞起,看到皇城司的校尉,他还以为是穿越到了宋朝,但看到身穿飞鱼服的官员,张昭整个人都傻了。

关公战秦琼?

明宋大乱斗?

熟悉这个世界后,他终于明白,这不是文人辈出的宋朝,也不是那个天子守国门的明朝,自己穿越到的,是一个荒诞架空世界!

现在,是玄晋三十五年。

这,是一个在华夏历史课本中根本就不存在的时代。

这里疆域辽阔,人人习武,内力深厚。

举个栗子,身为最弱鸡的武者捕快小队,行进八十里地,也只用了两个半时辰。

这是什么概念?

换算成现代里程,四十公里的路程只用了两个小时,上一世的马拉松高手,也不过如此。

而且行进这么久,小队脸不红心不跳,丝毫不见疲惫之色。

人均草上飞?

真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曾经依靠致命搏击术登顶世界兵王的实力,和极强耐力赢得世界特种兵教官尊敬的张昭,在这些真正武者同事面前,如同软脚虾。

同事的勇武表现,让他刚穿越过来打算以一套现代特种搏击术赢得皇城司青睐,成为十万禁军教头的豪情壮志瞬间破灭。

这里人人都开挂,玩不起,玩不起!

但这还不算最离谱的事情。

下午看到同事全副武装,张昭还一脸不解,抓个贼而已,至于这样大动干戈吗?

当从同事口中得知,他们不是去抓贼,而是除妖后,他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这个世界,竟然有妖???

玄晋建国时没有规定动物不能成精,整个国家妖精横行,出门遇妖的概率比踩到狗屎还高。

身为捕快,除了抓犯人之外,还要铲除城外的妖怪。

张昭依旧没能忘记,他当时提出的天真问题“你们说的,是那种一口吃掉一个人的妖吗?”

同事冷冷一句:“一口吃一人最多算怪,一口吞一村那种才是妖!”

震惊张昭一百年!

张昭还没有来得及消化这惊天消息,他所在的捕快小队除妖任务就到。

小队接到举报,城外西北方向的伏妖山上有妖魔作祟,东宁城捕快奉命前往斩杀妖物。

现在,他们正急速奔赴服妖山,去铲除妖物。

“怀念唯物主义年代!”

张昭轻声嘀咕。

“张昭,不要分神,跟紧队伍,速去除妖!”

前面传来中气十足的声音,张昭轻叹一声。

大哥,你叫错人了!

这个世界的捕快张昭,早就因为意外淹死在了未央湖。

他,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精通外语,搏击,电子科技与各种枪械的特种兵张昭。

至于除妖,鄙人实在是不擅长啊!

直到他右手紧了紧贴在胸前的手榴弹,摸了摸蓑衣内的轻便防弹衣,才有些心虚的点了点头。

一没有内力,二没有高人保护,背上的加特林重机枪和一身防弹衣,是他在这个荒诞世界的保命武器。

别人法力除妖,张昭只能物理除妖。

张昭有自信,任何牛鬼蛇神遇到现代武器,都得灰飞烟灭。

可是,手榴弹只有一个,加特林满打满算也就三百发子弹,打光也就没了,要省着点用。

早知道要穿越的话,在阿帕奇直升机失事的瞬间就不要跳飞机,而是死死的拽着,也许能把这庞然大物也一起拽到这个世界。

“求金手指快快降临!”

张昭低声道,他可不想当这个世界的NPC,一来就挂。

“张兄弟,金手指是什么东西,这个时候求李哥保佑才是真的!”

身前的王小六听到张昭的话,小声说道。

被王小六称为‘李哥’的,是排在队伍最前面,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李邑,他目光如电,横跨半边脸的刀疤在闪电照应下,愈发显得恐怖。

“都给我闭嘴!”

李邑低喝一声,王小六脸色一变,立刻闭嘴。

队伍依旧在高速行进,在即将转过山背面时,张昭回头,撇了一眼山脚。

东宁市在华夏只能算作三线城市,登上伏妖山,能够看到它清晰的城市轮廓,还有周边因为过度开采留下的伤疤。

夜晚,灯火辉煌,车如流水马如龙,城市上空飞机轰鸣声如同夏蝉扰人清梦。

如今,山脚下熟悉的夏河与辽河依然蜿蜒交错,但是,辽河与夏河交错点的现代城市仿佛被地上抹去,只剩下一座单薄城墙围起的孤寂小城。

一只手掌数的过来的红色灯火,似是黑夜森林中的三两只萤火中,在死寂的山脚古城中若隐若现。

熟悉的地理,陌生的景象告诉他,这不是二十一世纪东宁市,而是玄晋三十五年,一个妖怪横行的世界。

转回头,把脑海中对前世的不舍甩去,张昭用仅剩的一点体力,大步跟上队伍。

暴雨停歇,夜色如幕。

空中秃鹫身形巨大,遮天蔽月,围着小队盘旋,单爪抓人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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