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听完,起立双手将李淼淼的腕表还给了他,脸满是郑重·····

不像是李淼淼这帮刚刚来到万象城的人,万象城里面的人,对于这些敢于进入迷雾,去厮杀的人都是充满敬佩的。

他们很清楚,正是因为他们的清理,兽朝才会每年来一次。

也正是因为他们,万象城内的各种物资才会不缺,新来的才会可以依靠那些蕴含神秘能量的野兽的血肉不断的强化。

李淼淼不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菜和肉,都蕴含那种未知的可以强化人类的神秘因子的。

在万象城内种植的蔬菜跟那迷雾区的蔬菜比较起来,那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下。

同理,野兽也是如此。

人类所饲养的野兽,如果从未进入过迷雾区,他们身体内的特殊神秘因子的含量就连野外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只是不同于人类的是,野兽在迷雾区,很容易就会进入狂乱状态。

他们会撕碎任何一个进入到他们视野中的活着的生物。

很难保持理智。

“谢谢!”

收回腕表,将之佩戴好。

李淼淼骑着小电驴,按照导航路线的指示,朝着城门口疾驰而去。

之前他还不确定,现在看到路线,他确定了。

他的路线正是进入迷雾区的。

不过他的内心并么有任何意思退却的意思就是了。

要么完成任务,要么就在这里平凡的度过一生。

见到了这个世界的种种神异,还有那恐怖的裂缝,李淼淼又如何会甘于平凡呢。

接取任务的时候,他就决定了。

要么成功的完成任务,让斯塔克把自己的小电驴改装一下。

要么就死在漫威宇宙的恐怖分子手中好了。

再次来到大门口。

出城的队伍变得门可罗雀,一个人都没有。

入城的队伍却是无比的庞大。

许多人更是身带伤,沾染着不知道是什么生物的鲜血。

这其中就包括了之前跟李淼淼有着一面之缘的血精灵佣兵团。

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人身带伤,就连那个无比彪悍的团长,血玲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一只腿血玲珑的,经过了简单的处理,但依旧不断的有鲜血从那纱布渗出,她被边差不多装扮的一个妹子给搀扶着。

脸却满是兴奋,显然是收获不错。

李淼淼的出现,自然而然的吸引了这帮人的注意。

几乎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了李淼淼的身。

现在进入迷雾区可不是好的选择。

这个时候的迷雾区内,野兽们都苏醒了,是在觅食期,这也是他们大早进去的原因。

因为那个时候可以偷袭,而这个时候,进入,意味着要跟那些野兽正面厮杀。

不是超凡者的话,进去就是送死。

“出城?”

李淼淼并没有搭理他们,佩戴着头盔的他,看起来像是个木有感情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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