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死了几十回,但在现实中,只是一个恍惚,当他回过神时,还能听到胡爷的嘀咕声。

“倒也是这个理,大当家一辈子行侠仗义,从来不输于人,到了地府,也得威威风风,不能任由小鬼欺侮,夫人,您看可满意?”

那女子面色沉凝,盯着被画上鬼妆的大当家,看不出在想什么,让人心里发毛,生怕不满意,来一句画的什么玩意儿,拖出去毙了。

好在最坏的情况没发生,许久之后,女子点头道:“可以,给他两斤小米!”

“拿着!”

一名汉子递了个布袋过来。

“诶,谢谢爷的赏赐!”

阿大手快,接过小米。

“走!”

女子一挥手,众人把大当家抬上担架,一窝蜂的涌了出去。

脚步声快速远离,阿大轻蔑看了眼秦墨,透出的意思是,你小子给老子等着,随即嘿的一笑:“阿三,今晚咱们熬小米粥吃,杆子,去把院子收拾下。”

秦墨暗中捏了捏手掌,默不作声,打来清水,冲洗院子,父子俩则架起锅,煮小米粥。

经过消化原主的记忆,对这个时代,他有了大略的了解。

差不多是王朝末年,除了两京与省城及较大的府城周边,土匪山霸多如牛毛,因有仙人存在,虽然没有大规模的兵荒马乱,但朝廷只能勉强维持着城池的秩序,对广大乡村无能为力。

近几年来,又水旱蝗灾不断,百姓要么卖身为奴,要么流离失所,或有好勇斗狠者,索性落草为寇,能吃顿饱饭,都是了不得的恩赐。

而义庄是没有收入的,庄子也不问,通常是附近办白事,被叫去搭手,得几个赏钱,或者有外乡人来领尸骨,按例给些钱粮。

因此能吃一顿纯小米粥,也算是罕见的美味。

渐渐地,院子里散发出诱人的粥香,哪怕在前世,秦墨从来不吃这些东西,此时也是禁不住的咽了口口水。

没办法,肚子饿了。

在殡仪馆,就是工资高,如他这种职业,很难找对象,再说句现实话,十年来,什么样的女尸没见过,他几乎已经丧失了对女性的一切美好幻想。

用佛门的话来说,视红粉为骷髅,达到了白骨观的境界!

不!

是比白骨观还要恶劣的巨人观!

殡仪馆的同事时常拿佛门的白骨观说事,大体是,你敢观想巨人观,我们才会佩服你。

所以秦墨把钱花在了自己身上。

开宝马,穿名牌,吃美食,在很多游戏中,都是氪金级玩家!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秦墨干着别人看不起的工作,但生活,比绝大多数白领都过得好。

搁前世,他何曾会觉得小米香?

可是人总要向现实低头。

院子里的香味,越发浓郁,到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粥终于煮好了,父子俩也不招呼秦墨,各自舀了厚厚一碗,美滋滋的吸溜起来。

秦墨自己端了个碗,正要拿起勺子,阿三却是伸手拦住,哼道:“等我们吃完了,剩下的你混点刷锅水一边吃去。”

秦墨不乐意了,质问道:“这两斤小米是谁挣的?”

“哟嗬,你小子胆儿肥啊,平时不都这么吃的吗?怎么,自以为会给死人画鬼脸就得意忘形了?你别忘了,当初要不是咱们父子收留你,你早饿死了,今儿给你立个规矩,咱爷俩让你往东,你不许往西,听到了没?”

阿三怪叫一声,拧着手腕站了起来。

秦墨能给死人画鬼脸的手艺让他看到了挣钱的路子,乡下人虽然不在乎,但是县里面的有钱人在乎。

当然,首先要降伏秦墨。

根据原主的记忆,收留他的,是庄子,不是这对父子,反而自原主来到以后,干的活最多,吃的却是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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