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尘跑到柴房,看见霍梦在锁门,项尘拉住他的手问:“你干什么?”

霍梦取下钥匙说:“这只狗这么值钱,我当然要做双重保险了,自然多上一把锁。”

项尘心头火起,大声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卑鄙无耻吗?你把初一天天锁在这暗无天日的柴房,它会生病的!”

霍梦吊儿郎当地抛着手里的钥匙说:“看你表现咯,表现好的话,我心情好了,自然会把你的狗牵出来遛遛。”他接住抛落的钥匙食指指向项尘,“但是我警告你,你要是敢把这件事跟任何人讲,看我不把它给宰了,现在,你,把我所有的鞋子都刷了。”

“我刷个盘子我刷!我不会刷鞋!”项尘双臂环胸,气得直冒烟。

“噢对,盘子你也要刷,如果不高兴做,”霍梦摆弄着手里的钥匙说,“那就让你的初一在里面生病吧,话可说明白了,合同里可没有写我还要负责给你的狗治病啊。”

项尘气得去揪霍梦的衣领,这时柯影从墙角快步走过来说:“哥,他才刚来,我来刷鞋吧。”

霍梦扒开项尘的手,皱着眉头,很不耐烦地瞪了一眼柯影,嘴里念念有词:“多管闲事。”然后对项尘说:“刷不刷你自己看着办。”说完便转身走了。

项尘叹出一口气,柯影说:“哥他爱干净,所有鞋一个星期要刷一次,没多少,我来刷。”

柯影的小泥屋左前方有棵老榕树,榕树边有个按压式水井,水井四周铺着青色的砖头,项尘和柯影就蹲在井边刷鞋。

项尘边刷鞋边说:“昨天带我来你家的一个小学生说你哥拿弹弓欺负人,小朋友都特别讨厌你哥,可见你哥已经是臭名昭著了,你摊上这样一个哥,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柯影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上午的阳光明媚而灿烂,这时一辆黑色奔驰沿着白色路面由远及近开来,通向隔壁两扇锻铁大门,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缓缓行驶进去,柯影说隔壁那个全村最华丽的房子就是该地首富林城的居所。

林城是村里小学的校长,他以前曾是城里大学教授,声望挺高的,听说他的课堂堂满座,学生特别喜欢他,而他却选择功成身退,回到农村,自己出资办了一个小学。

林城可以说是全村人羡慕的对象,他不仅功成名就,还有个端庄贤惠的妻子,和一双健康可爱的儿女,人生所有的美好似乎都在他身上实现了。

“林妹妹!”

项尘看见霍梦的脑袋从窗户伸出来,胳膊伸得老长,和林城的女儿林婉打招呼。

林婉十五六岁的模样,长得水灵灵的,她穿着粉色的连衣裙从车上下来,直直的黑发垂过肩膀,可她看都没看霍梦一眼,踩着粉色的小鞋直接回屋了。

倒是林城很热情,在车门边远远地冲霍梦招了招手。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酒红色金属框眼镜,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干净利落地梳到后面,举手投足温文尔雅,柯影说村里有很多年轻姑娘往他车里塞过情书。

霍梦蔫蔫儿地说了一声:“林叔叔好。”整个人就缩回去了。

项尘见状问柯影:“你哥喜欢林婉啊?”

柯影点头:“很喜欢,从小就喜欢。”

项尘啧了一声:“没想到像你哥这样的人还会喜欢人。”

此时霍梦端着一小箩筐花生走到林城家大铁门前,这时林城已经进屋去了,霍梦朝楼上喊:“书礼,你下来,我找你有事。”

林书礼是林城的儿子,人如其名,有礼有节,斯斯文文,比起霍梦,林书礼更喜欢和柯影待在一起,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书礼和霍梦根本不是一类人,但是村里哪个孩子不怕霍梦,霍梦一喊,林书礼也只能乖乖下来了。

霍梦除了瞎掉一只眼睛,其实长得并不丑,唇红齿白的,模样也算干净,身材很魁梧,接近一米九的个子,让人看着就畏他三分。

“你帮我把这箩花生拿给林妹妹,她喜欢吃花生,这可是我亲自炒熟的,亲自,一定要和她强调这两个字。”霍梦把花生塞给林书礼。

林书礼推开说:“谢谢,上次你托我带给婉儿的玉米她还没吃呢,这花生你还是拿回去留着自己家吃吧。”

霍梦说:“你就放在她房间,她空了会吃的,花生跟玉米不一样,花生香。”

林书礼说:“那玉米也不臭啊,关健是婉儿不收你的东西,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的脾气。”

霍梦把花生塞进林书礼怀里:“我不管,别废话了,你拿给她就行。”

林书礼朝远处柯影看了一眼,无奈地摇摇头,“行吧,我替我妹妹谢谢你。”

项尘也摇摇头:“脸皮真厚。”

“等等。”一声细软的女孩子的声音传出来。

霍梦和林书礼朝门口看去,林婉从大门走出来。

霍梦立刻站得毕恭毕敬,林婉把林书礼怀里的一箩筐花生拽过去塞还给霍梦,霍梦抱着花生说:“林妹妹,你别给我呀,这可是我专门给你炒的花生,手都给烫起泡了,你看......”

霍梦哭唧唧说个没完,林婉打断霍梦:“我问你一个问题。”

霍梦眼含深情地说:“不用问,爱过。”

听到这话的项尘摔了手里的鞋:“你哥活这么大怎么没被打死,真是个奇迹。”项尘摸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说。

柯影忍不住低声笑了起来。

林婉白了霍梦一眼说:“你昨天是不是抢了王奶奶家孙女的发卡?”

霍梦思考了一会儿弱弱地点头,“我不是看那发卡好看想送给你戴嘛?可是我回来的路上不知道掉哪儿去了。”

林婉哼了一声说:“谁要你的东西,你最好把发卡还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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