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借酒消愁的一大爷,被喝的满面通红的三大爷、二大爷给搀了出去。
老早就放下筷子的聋老太太,看着满面春风的潘闲,脸上尽是笑意,扭头冲着娄晓娥说道:“蛾子,搀我回去,咱别打扰人家夫妻入洞房。”
娄晓娥连忙放下筷子,笑道:“好嘞,我这就搀您回去。”
杨澜看了眼外面,回头道:“当家的,外面天黑路滑,还是你背老太太回去吧!”
“行,这里你收拾一下,我马上回来。”
潘闲答应的非常爽快,虽说住的是前后院,没几步路,不过能讨老太太欢心,有助于完成老傻柱的委托,别说背老太太一人,便是加上娄晓娥,都不带半分犹豫。
麻溜地背上老太太,转身往屋外走去。
跟在后头的娄晓娥,忍不住说道:“傻柱,看你媳妇的谈吐,真的一点都不看出她是乡下女人,身上还有股书卷气,比秦淮茹要好上好几倍,你这回真是捡到宝了。”
“那是,我眼光高着呢,一般人根本就瞧不上。我告诉你啊,澜澜在保城那可是乡村教师,专门教书育人的。”潘闲得意洋洋的回了句。
“难怪听她说话这么舒服,原来是老师啊!”
娄晓娥恍然大悟。
同时心底又有些疑惑,乡村教师属于文化人,哪怕在这个集体制、赚工分的时代,依然是受人尊敬的那一类人。
以杨澜的样貌、涵养和学识,追求她的人应该很多才对,怎么会蹉跎到现在,嫁给傻柱这样一个相貌平平的厨子?
难道是为了四九城户口?
也不对啊,上面为了缓解城市人口压力,专门出台了限制政策,城市户口的工人娶乡下女人,短时间内,是很难入所在城市户籍的。
哪怕有了孩子,那也是随母亲入农村户籍,得等个十几二十年,渐渐放宽政策,才能把户口落实下来。
户口不在这边,自然分不到粮食配额,没有那就得去黑市里高价购买。
所以,城里人不娶农村女人,并不是看不起她们,实在是娶了压力太大,一般人根本娶不起,只有那些名声坏了、或缺胳膊少腿,很难在城里讨媳妇的人,才会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托人去乡下说媒。
这是常态。
也是杨澜当时见傻柱,四肢健全,长得勉强也能入眼,心里会松一口气的原因。
……
将聋老太太背回家,又跟娄晓娥聊了几句,潘闲返回中院时,杨澜已经将桌上的碗筷收拾妥当,正在水池旁清洗。
非常贤惠的一个女人。
潘闲越看越喜欢,傻柱这回捡到宝了。
“媳妇,我来给你掌灯。”
院子外面没灯,杨澜清洗碗筷,只能打手电,那种往肚子里塞电池、然后拧紧的老式手电筒,傻柱家里有好几个。
傍晚收拾屋子的时候,澜澜已经摸清新家的物件,有什么、放在哪,比潘闲都要清楚。
一个掌灯,一个清洗,在这个落满雪的院子里,温情满满,使得对门秦淮茹嫉妒的质壁分离。
她从来没有爱过傻柱,哪怕在原剧中,那也是吸血的年数多了,慢慢养成了依赖,加上年老珠黄,才会嫁给傻柱过日子。
可不爱归不爱,但她就是看不得傻柱和别的女人暧昧。
因为在秦淮茹的潜意识当中,傻柱就是给她拉帮套,替自己养活孩子的老黄牛。
现在老黄牛脱缰了,和别的女人有说有笑,心里自然不是滋味。
不过潘闲可顾不上隔窗有眼,在外面陪媳妇洗好碗碟,便将手电交给杨澜,自己捧着一大摞碗盘,乐呵呵的走了回去。
“当家的,慢点,别摔着了。”
杨澜嘱咐道。
两人前后脚进屋,将门反锁上,气氛开始有些微妙。
在昏暗的灯光下,潘闲开始端详杨澜,真的越看越漂亮,自然美观的小翘鼻,一头乌黑色、没啥光泽的长发,肌肤雪白,双眸如星光般灿烂。
她穿着暗红色呢子大衣,左手握着一颗红枣,右手捏着一颗莲子,静静地坐在床沿,等待时机吃下红枣和莲子。
表面看似平静,实则紧张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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