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
“李相,你这是何苦悠哉啊!”
课室讲台处,嬴政单手拿着水杯,安慰叹息。
而另一边,王贲则正在忙用丝绸给抽搐的李斯止血。
因为李大丞相的言出必行,他所剩不多的大牙今天又永远逝去了两个。
“老李,不是我说你什么……”
王贲顿了顿,似乎觉得接下来的措辞不太好。
但最终思考片刻,还是觉得应该说出来:“你他丫的,莫名其妙打这个烂赌,不就是在犯贱吗!?”
“……咳咳!”
李斯嘴角再度流出血迹,也不知道是被气的,还是伤口撕裂。
但他没有反驳,因为找不到任何理由。
如果《千字文》和《仓颉篇》只差了一点点,那么以他的口才,臭不要脸反悔自然都轻而易举。
可问题是……
它们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啊!
这份差距之大,哪怕是让一个未曾读过书的瞎子来听,都可以瞬间判断出好坏。
和《千字文》相比,
《仓颉篇》何止是连狗都不学的垃圾?
简直是连被拿去擦屁股都嫌碍事啊!
刚才嬴政和王贲为什么会装作咳嗽?
就是因为担心说话会打击到李斯的自尊。
但是这有用吗?
“哎~”
李斯呆滞望天。
他的自尊心已经碎成了一地玻璃渣,拼都拼不起来。
“话说起来,这位周兴嗣到底是何人?”
“为何朕从未听闻过。”
喝完水的嬴政好奇询问,对于这位能在文学领域完胜李斯的神人很是向往。
身为大秦始皇帝,他最大愿望是鲸吞天下,第二愿望就是收归天下英才为自己所用。
如此天骄,怎么能不在朝廷上施展身手?
“是啊!”
“王明月,他到底是谁!”
彻底崩溃的李斯,闻言也颤颤巍巍抬起了头,想要输个明白。
“没错!不只是周兴嗣,还有这位辛弃疾!”
王贲附和,并且还把课本拿起,又翻开了数页,来到一篇名为《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的诗词。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对丈工整,字字震耳!”
“作此鸿篇的这位英雄又是何人,本将军想和其把酒言欢!”
方才给李斯包扎,王贲无意之中翻看到这篇诗词。
仅仅只是一眼,他就喜欢上了!
毫无疑问,这位辛弃疾绝对是位久经沙场的将才!
王贲惺惺相惜,李斯求个明白,嬴政万分欣赏,全都目光灼灼地看向王明月。
他们也不用担心丢人,不认英才十分正常,不然世间也不会流传燕昭王千金市马骨的典故。
而面对三人的渴望,王明月歪着小脑袋,只回答了四个字。
“不知道哦~”
“什么!”三人懵逼。
“我之前也问过我爹这个问题,而他回答是写这些文章的人都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王明月单手托着下巴作沉思状,接着道:“还说如果我想要找到他们,必须要走过成百上千年。”
“必须要走过成百上千年!!!”
轰隆!
头顶无声轰鸣响起,三人全都被这句话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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