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屋窗台前,细雨还在下,夜色渐浓,杂乱的屋子被苏幽幽收拾得很整齐,相对于以前少了许多家具,好在那被褥没被扯烂,用来盖身不成问题。

宁剑盘腿坐在木桌前,那一只被削尖了一端的笔被那些捕快收走了,留给他的是一只单纯的毛笔。

翻开新一本纸册,写下手记:

“活了二十多年,今日第一次杀了人,许是鲜血刺激了情绪,那一刻我竟觉得兴奋,但在潮水退去平静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虚伪而做作。

明明嘴上说着人命关天,却依旧杀了一个罪不至死的人,堂里离去的伙夫走前安慰我,说这杀猪户是郡里的大恶人,为非作歹惯了,伤了不少人,每每醉酒还殴打妻子,死了活该,你这是为民除恶。

若是我接受了这份好名声,我会更觉得恶心,也许他真是个恶人,可也轮不到我来动手,说实在的,动手那一瞬,我只是觉得他惹到我了,且他还是那些我看不见的敌人手底下派来咬我的一条狗。

人都说,莫和狗计较,你又不是狗,可想来想去,连条狗都敢来对你颐指气使,那你该活得多憋屈和可悲。

上一世,我便是这么过来的,事实证明,这样的活法只会让我痛苦,所以,从出笔的那一瞬开始,我决定,从此要换个活法,为自己而活,也为自己所在意的人而活,其他人,是死是活,关我屁事?

大概:我便是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呢,那又怎样呢?

故,此刻我可大方地承认,出笔杀人,不是为了所谓的为民除恶,我也不觉得我做了件善事,我单纯,只是想杀他,向那群人传达一件事:我宁剑,不好惹!

但——

写下这番话,我又不禁对这世道而失望,该是如何破落的律法,才能纵容这人间对人命,如此践踏?

如果我能出来。

如果十三日后我还活着。

如果,我还愤世嫉俗。

也许,我会尝试着改改这律法,谁让,我和幽幽还有那疯老头,还活在这世上。

总是要让自己舒服不是么?

提笔,落墨,今夜无眠,我的手还在颤抖,亦有落泪之意,好在,这次我忍住了。

因为,我终是尝试了第一次拒绝了别人的请求,他们要我交诗,我不交,这种感觉,奇妙而痛快。

这应是:率性而为。

——

合上手记,风吹烛火微晃。

苏幽幽趴在桌旁,“呼哧呼哧”打着猫一般的呼噜,宁剑脱下外衫,披盖在她身上。

这小丫头睡觉睡得浅,定了个姿势睡过去,要是乱动她,十分容易清醒,那时再想睡过去,还得喝许多酒。

披盖外衫,也是怕她着凉。

不多时,随着雨声进屋,疯子老杨拿着一壶酒,走进屋子里,那脸上的伤青一块紫一块,瘸着一条腿,走路姿势也真是辛苦极了。

他身后,还跟着个人,是莫前。

莫前浑身被雨水淋透,透着烛光去看,倒有几分潇洒。

两人坐在桌前,疯子老杨从怀里掏出三个碗,摆在面前,一碗三倒,三倒而满,再分到各自身前。

疯子老杨举杯一饮而尽,道:“小剑剑,我敬你一杯。”

莫前再举杯,豪爽地饮尽:“那人,杀得好。”

宁剑回敬一杯,淡淡道:“轻点声,别吵我家幽幽睡觉。”

两人起身,抱起酒壶,端上桌上的火烛去到外边的院下。

雨落青瓦再流下,这院前,尽是“哒哒”声,好似刀剑相撞,携满肃杀之意。

宁剑双手环胸,裹住一丝寒意,也走出去。

三人齐排坐院下,听雨声,取烛火之暖,喝最后一壶酒,一同……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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