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m poor!No money!”路明非大脑想都不想,朴实简洁的英语脱口而出。

两人转身一看,一个体型魁梧的年轻人站在他们身后,可怜巴巴地伸着修长的手。

他打扮得邋里邋遢,埋在络腮胡里的面孔倒也算得上是英挺,烛火般闪亮的眼睛写满渴求,墨绿色的花格衬衣和拖沓的洒脚裤不知多久没洗换了,飘来一股老坛酸菜味。

在美国的大街上虽然随处都可以看见乞丐和流浪汉,但像他这样的还真不多见。

即便如此,李玉树也丝毫没有露出一点鄙夷或者轻视的神态,因为他知道此人不简单,芬格尔·冯·弗林斯,在原著剧情里表面是个“F”级废材留级生,但真实的实力深不可测,恐怕即便面对龙王也有一战之力。

他待人热情,热衷于追踪第一线劲爆新闻,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狗仔,因为所作所为太狗,被广大读者们亲切的称呼为“芬狗”。

“中国人?”芬格尔察觉到了两人的国籍,换上流利的中文,“大爷们赏点钱买杯可乐吧,我真不是乞丐,只是出门在外丢了钱包,中国人不是常说出门在外靠朋友么?”

路明非露出了怀疑的神情。

“芬格尔·冯·弗林斯,真不是乞丐,大学生。”芬格尔连忙掏出自己的学生证证明,上面有他的照片,用英文、拉丁文和中文三种文字写就,赫然有“卡塞尔学院”的字样。

“卡塞尔学院!你也在等CC1000次特快列车?”路明非瞪大了眼睛,一脸不敢相信。

双方对视一眼,各自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磁卡票来,一模一样的票,漆黑的票面上用银色绘着无比精美的枝叶繁茂的巨树花纹。

“我们是新生,我叫路明非,他叫李玉树,我们来自同一所高中。”路明非出伸手。

“亲人呐!终于有人可以给我一美元买可乐了!”芬格尔一把拉住路明非地说。

路明非嘴角不自然地抽了抽。

松开路明非后芬格尔又和李玉树握了握手,态度十分热情,仿佛两人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为了蹭上一顿饭他也是拼了。

“原来是师兄,我们正好要去吃饭,然后再找一个酒店开房,师兄一起如何?”李玉树露出灿烂的微笑,“钱的问题不用担心。”

“够义气!以后出了事我罩着你!”芬格尔大力拍打着李玉树的肩膀,义薄云天。

无论是否是开玩笑,李玉树都对芬格尔的保证非常满意,芬格尔实力不俗,而且拥有恐怖的黑客能力和令人望尘莫及的情报侦查能力,获得他的友情对自己非常有利。

三人坐在麦当劳连锁店里,一边大口嚼着汉堡,一边喝着可乐,听着美国当今最火的流行女歌手Lady Gaga的音乐《Just Dance》,透明的玻璃窗外人群熙熙攘攘。

李玉树对芬格尔的底细一清二楚,所以只是默默地吃喝,路明非却是一无所知,问起芬格尔关于他和CC1000次列车的事情。

芬格尔自称他是卡塞尔学院的八年级学生,留级了四年,那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淡定模样让路明非被可乐呛得直咳嗽。

“你以前坐过那趟列车吗?”路明非问。

“经常坐,学校在山里,除了搭乘CC1000次列车外只能坐直升机到那。”芬格尔嘴里嚼着汉堡,含糊不清地说,“别担心,虽然没人知道列车什么时候会来,但它迟早会来的,只是阶级低的人就得等得久一点。”

“阶级?”路明非挠了挠头,不解地问,“什么东西,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

“一种类似贵族身份的东西,在学院里阶级越高的学生特权越大,学院的资源会优先向他们提供,比如优先派车。”芬格尔说。

“你读了八年阶级还也不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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