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朝安现在感觉自己好像还是在做梦。
这一个月的时间,怎么就稀里糊涂的直接赚到了八百多……万!
不是八百块,而是八百多万。
之前的洪记纺织厂有没有这么多钱?
这一个月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一般,天天都是大鱼大肉,这对于洪朝安来说也是难能可贵的,他本来就是属于武学天才的这一种。
穷文富武。
练武不是苦练,而是需要营养能跟。
这一个月的时间,洪朝安的体能都是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力量也是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一拳一脚的威力都是强的有些不可思议。
而洪朝圣每天也都是在看报纸,偶尔,也会跟着洪朝安练一下。
后来,就发现,自己这个弟弟有点变态,他体能算是不错,至少是远远的胜过普通人的,然而,在弟弟面前就像是小孩子一样。
尤其是,吃饱了饭,营养跟得之后,这小子给人的感觉就是钢筋铁骨。
香江!
洪朝圣和洪朝安兄弟俩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换了一身行头。
之前的劣质西服被丢到了一边。
这会儿,洪朝圣倒是不穿西装了,只是简单的换了一身休闲服,真正的有钱人是根本就不在意自己穿什么的。
乔布斯和扎克伯格风格万年不变,自始至终都是穿牛仔裤和T恤。
而洪朝圣前世也是很少穿西装,自己穿的舒服就行了。
除非是重大场合。
而洪朝安则是依旧是一身西装,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不过,在张牧看来,就是四个字——西装暴徒。
重新踏了香江的土地,洪朝安只感觉自己的心态变了,次过来的时候,自己还是茫然的,是偷渡过来的,说到底,\b对自己的前途和未来都没有任何指望。
可是现在,却不一样了,
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衣锦还乡的感觉。
未来做什么?
洪朝安决定了就跟着自己的哥哥混,他让自己往东自己就绝对不会往西。
这才多久,也就是一个月的时间,他就赚到了自己这辈子都是求而不得的财富。
洪朝圣的心情倒是还不错,到了香江先是招了一家酒店住了下来,随后,便是计划着赶紧去买一套房子。
现在手头有八百多万的存款,也未必就是需要全部投入到股市当中。
又或者先租一套,佣人都找好。
其次就是买辆车。
香江西贡,这里是海海滨海景别墅群。
“洪先生,你好!”
坐在洪朝圣面前的却是一个中年男子,看起来微微的有些发福了,他姓郑,叫郑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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