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以为这种触及彼此利益的事,刀疤不说当场尥蹶子,可也定不会给我好脸色。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他不知是忌惮我如今的名声,还是刘群那天给他吓破了胆。

总之,这次的他乖巧的一批,连犹豫都没犹豫,就连连点头道:“没意见!没意见!这俩场子正好归我管,我就能做主!”

“行,那这事就算我欠你个人情。”我满意的笑道。

“啥人情不人情的,那文哥,我就先走了?”

“走吧。”

“嗯。”

当我俩对话结束时,男子已经面如死灰的瘫倒在地,如痴傻一般。

倒是泼妇还不死心,她一把薅住刀疤的胳膊,苦苦哀求道:“疤哥!你不能走啊!你不能不管我家老喜啊!木厂是我俩的命根子!没了我俩可咋活啊!”

“滚犊子!”

刀疤一脚给泼妇踹倒在地,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泼妇见指望不上刀疤,她又连滚带爬的来到我面前,声泪俱下道:“文哥!我知道错了!您就大人有大量的放过我们一家吧!”

“你知道错了?”

“知道!我真知道错了!”泼妇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点头如捣蒜。

“不,你不是知道错了,你只是知道自己要死了。”我冷笑道。

泼妇闻言像是被我戳到了痛处一般,坐在地上披头散发的打起了滚。

我直接无视她臭无赖的行径,面无表情的来到早已被吓的丢魂失魄的护士面前:“你这种败坏医德的人,不配穿这身衣服,明天要是还让我看见你在这上班,后果你自己掂量。”

说完,我看向一旁呆若木鸡的众人,笑道:“谢谢各位叔叔大爷,今天我沈从文欠你们一个人情,最近我都在医院,你们要是有啥解决不了的麻烦事,都可以来找我。”

“好。”众人呆呆的点了点头。

事情好一段落,我和张剑坐在楼道,边抽着烟,边闲聊着。

“文哥,那天在你家,对不住啊。”

“有啥对不住的,我能理解你。”

“文哥,我妈就剩几个月的时间了,到时候我去找你。”

“治不了了?”

他苦涩一笑,像是缅怀从前,像是感慨如今:“死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在生死之间徘徊的感觉,我感受过,所以不想让我妈再遭一遍罪了。”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但却没有出言安慰。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的自己没有资格。

其实这是一个伦理问题:假如亲人必须要遭受极致的折磨,并且活下来的希望很渺茫,你救还是不救?

假如是我,我想我是做不出像张剑这般理智的决定。

但扪心自问,救,真的是孝吗?

我想未必。

如果亲人自己愿意,那自然是孝。

但假如亲人想早日脱离苦海,不愿再承受这种极致的折磨,那‘救’就只会成为你满足自己情绪价值的一种工具。

除了感动自己,好像别无他用。

而我最敬佩张剑一点的是,救好救,但不救却难如登天。

他能为了亲人甘愿忍受世俗道德的谴责,良心的愧疚,这种坚韧的心态就是常人难以做到的。

他能有这种不受世俗羁绊的心态,这也变相说明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起码,他应该见过生死。

正当我感慨之际,张剑突然看向我,笑呵呵的问道:“文哥,你S过人?”

“咋看出来的?”我弹了弹烟灰,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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