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国中午请两个孩子在饭馆吃鱼头泡饼,他本来还担心闺女早恋,但吃饭的时候,他彻底打消了这种顾虑。

因为他觉得,自从黄琳琳和桑榆一起打工以后,变得越来越懂事了。

以前出去吃饭,都是他把餐厅的杯子和碗用热水涮干净了再用,今天黄琳琳竟然抢着把这活儿干了,还知道给自己拿纸巾,夹菜。

这都是以前不敢想的。

他多少从闺女嘴里听说过一些桑榆打工的事,不得不承认,以他每天的工作量,不亚于一个成年人,这孩子虽然家庭条件不好,但凭他这么能吃苦,这孩子以后指定错不了。

没想到桑玉泉这个大混子,竟然生了个这么棒的儿子,或许这就是老天留一线生机吧!

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留一线生机。

黄志国想起了自己那个温室里长大的儿子,再看看桑榆,忽然感慨不已。

自己特别能干,也算是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佼佼者,但儿子却极不靠谱,这也是为什么他想让黄琳琳暑假去打工锻炼一下的原因。

反过来,桑玉泉混得比较惨,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但儿子却极为靠谱。

黄志国默默叹了口气,忽然有点羡慕桑玉泉,没想到这个大混子,竟然生了个这么好的儿子。

吃完饭,黄志国开车送两孩子回家,桑榆和黄琳琳约好,晚上来他家吃饭,他还让黄琳琳帮他暂时保管蛋糕,为了晚上给妹妹一个惊喜。

今天是妹妹生日,黄琳琳也要来,桑榆想弄得丰盛点,到家以后几乎没有休息,骑着自行车去超市买了些菜。

他在肉摊面前徘徊了很久,一咬牙买了几斤排骨。

要知道,就是过年,他们家也舍不得吃一顿排骨。

桑玉泉今晚去饭馆喝酒去了,黄春去地里头帮别人家干活,晚饭只能桑榆自己动手。

桑榆在厨房里忙碌地准备着晚饭,夕阳的余晖从厨房洒进来,把他的身影在砖石上拉出长长的影子,他脸上带着汗珠,但眼睛亮晶晶的。

少年的身影在夕阳的余晖中显得更加坚定,他就像一个真正的成年人,在这个本应纵情玩耍的年纪,担负起了家庭的重任。

下午六点,黄琳琳拎着蛋糕也来了,除此之外她还带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物,但是什么没告诉桑榆。

她走进厨房,看着满满一桌子菜,不由睁圆了眼睛。

“这一桌子菜,都是你做的?”

桑榆擦一下脸上的烟灰,那是烧柴火时留下的痕迹,现在村子里家家户户都用燃气罐做饭,他家依然还在用灶台大锅。

他们家是村里少数几个,用不起燃气罐的。

桑榆有些不好意思,干笑道:“嗯,你先去客厅吹电风扇吧!我马上就把饭做好了。”

这个电风扇可以说是他家少数能拿得出来的电器,这还是亲戚淘汰的,转手送他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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