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献给前来公证的每一个伴侣。
虫族并不是善于表达种族,那些隐晦的情感藏在大胆的话里,以至于雌虫过于刻板,雄虫过于懵懂。
帝国给了祂的子民一个生存空间,但却无法教会祂的子民什么是爱。
在迈入公证处的那一刻,所有虫都相信来公证的伴侣这一刻必定是带着爱意的。
我们希望,这不是一时冲动,我们依然坚信,总会有虫从一而终细水长流。
而这部法律则给予每一段婚姻一个最基础的保障,它既是见证也是约束。
第一条:本法将是帝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任何虫不得胁迫任何雌虫/雄虫进行公证
第三条:公证年龄, 雄虫不得早于第二次进化, 雌虫不得早于第二次进化
第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公证: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五条:要求公证的雄虫雌虫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进行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
第六条:公证后,根据雄虫雌虫双方约定,雌虫可以成为雄虫家庭的成员,雄虫也可以成为雌虫家庭的成员
第七条:雌君和雄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雌侍地位低于雌君
第八条:雄虫雌虫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九条:雄虫雌虫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条:雄虫雌虫有诞生子嗣的义务
第十一条:雄虫雌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雌君可支配夫夫共同财产的二分之一,雌侍可支配自己财产的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雄虫雌虫有互相扶养幼崽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十三条:禁止杀害和残害幼崽的行为
第十四条:幼崽可以跟随雄父的姓也可以跟随雌父的姓
第十五条:雄父雌父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幼崽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幼崽对帝国和他虫成损害时,雄父雌父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第十六条:雄父雌父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雄父雌父和子嗣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十七条: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匹配度0%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十九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帝国婚姻部、保护协会、帝国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二十条:雄虫雌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雄虫和雌虫的共同财产,归雄虫雌虫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