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路8号的巷子尽头里有一家很不起眼的小店,叫做幸福餐馆。

店铺很小只有三十多平,只摆得下八九张的桌子,赶上饭点的时候还要排队。

这家店的店铺虽然小,但是菜的口味却是非常不错的。

江歌瑶最爱的就是这家店的水晶肘子,她一口气可以炫半只。

就是可惜了这家店的肘子限量供应。

肘子太好吃,往往供不应求,有时候来晚了就吃不上了,不知道这次她能不能赶上。

江歌瑶将车开进幸福餐馆附近最近的停车场,走了大概五六分钟的路就到了。

“何叔,来半只肘子,香辣猪蹄,粉蒸肉,再随便来道新鲜的炒青菜,一碗羊汤,再加一碗米饭。”

江歌瑶才踏进店门就开始点菜。

她想还想吃红烧肉,排骨......可惜她没那个肚子,只能点四道自己比较喜欢的菜。

这会已经过饭点,人没有中午的时候多,只零星的坐了两桌客人。

江歌瑶点完餐就坐到了柜台边上的座位上。

“瑶瑶可是好久没来了。”何叔边记下来江歌瑶点的菜,边和江歌瑶打招呼。

“是好久没来了,也很久没有尝过何叔的手艺了。”

江歌瑶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回道。

今天是6.28,七月B市将会进入最热的时候,这会的天气也很热,她感觉比往年还热,走了一段路,江歌瑶委实有些渴了。

“先坐吧,一会就好了。”何叔说着就拿着菜单进了后厨。

可不是好久不见,自己上次吃,可是五年前了。

自打末世,她可是好久没有正儿八经的吃过一顿正常的饭了。

早上那顿不算,她现在是看着那一家三口就倒胃口,要不是重生的第一顿饭,她不想找晦气,她早就掀桌子走人了。

她重生了,只要她能稳住,苟到最后一定没问题。

如果末世真的像是前世的时间降临,那她就只有一年半的时间了,她的时间不多了。

江歌瑶是个怕冷又怕热的,末世前可以说是身娇肉贵,一点苦都不愿意吃的,她有钱,是一点都不愿意亏待自己的。

但是末世的时候统统都给治好了,命都快没了,谁有空矫情。

又不是脑子不好使,活着都挺不容易了,还不着四五六,这种人在末世一开始就死翘翘了。

前世的江歌瑶过的苦呀,每天累死累活的,就能混个温饱,那玉米面的窝窝头就算是好的,一般吃的就是野菜团子。

野菜有一种苦味,吃到嘴里苦的要命,但不吃就要饿死,只能硬着头皮吃。

白米饭就是奢侈品,普通人想吃白米饭那是想都不要想。

末世前超级普通的白米饭到了末世,一般人吃上一口费劲的要死,只有基地里的大一些的佣兵团才能吃到。

靠卖苦力的,普通小佣兵团的人,想吃米饭需要花很高的价钱。

上辈子江歌瑶吃到米饭的次数是屈指可数,不是买不起,而是舍不得,吃一顿白米饭可以吃三天野菜团子,这个账她还是会算的。

自打出生起,就被人家说是含着金汤勺的江歌瑶,是真的没有受过这种罪呀。

很快第一道菜就上来了,是江歌瑶最爱的水晶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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