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还可以!酸酸的。”喝了第一口的陈永舔着自己的舌头。

暗暗发誓道:“老子要是有钱了,也像赵公子一样全场消费由陈公子买单,天天买,擦。”

不过对于现在的陈永来说是真的滑稽。

喝着喝着,陈永回想自己在林城市的这五年时间,这个城市,一幕幕在自己的脑海中闪现着,大多都是坎坷,极为稀少的有所谓幸福的瞬间。

用当下最流行的话说,这孩子emo了。

不知不觉中,城市的霓虹越来越闪亮,而对于陈永300ml巨量的酒精来说,也是迷迷糊糊的了。

随着鸡尾酒的见底,夜场的高潮逐渐嗨起来了,但这些对于陈永来说是没有关系的。

完全处于一个你快任你快,我自顾自的在这里喝着我的小酒。

今天完全是我截止当前次最黑暗的一天,当然下个月初没了工作才是最黑暗的一天。

“走了,这家有意思的小酒吧。”

起初是觉得自己488买了一杯300ml的鸡尾酒被坑了。

但是回想起来,也差不多,这酒对于陈永的小酒量来说是很合适的。

也是因为陈永这么小的酒量在黔省这个以酒盛行的地方显得格格不入,也是没有找他签单的客户了。

当然签单的时候,也是看在陈永五官端正,长得还行而已。

所以走的时候,还给它道了个别。

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到这种地方来了,完全不是陈永消费得起的地方。

迈着陈永所谓潇洒的步伐出了门口。

天下起了小雨,吹起了小风。

吹在陈永发红的脸上,喝过黔省下面地市的米酒的人就知道,现在的陈永要拐。

找到自己朝自己租窝的方向前进着。

陈永在一开始毕业就住在林城市的老城区的城中村,不为别的,就是为了房租便宜。

陈永一个月三四千的工资能够负担得起,想着以后挣钱了就换到其他高大上的地方去。

结果一直都没有挣到钱呗。

所谓越走越远,风越吹越大,脸越吹越红,脑子越抖越迷糊。

“啪!”

就这样陈永坎坎坷坷的走到了城中村的门口,刚一进城中村就直接一头栽在路边的撑杆水泥桶上。

入夜。

天下着毛毛细雨,路边湿漉漉的。

而一个人影蜷缩在一个门店的水泥桶旁边瑟瑟发抖,但又没有醒来的意思,但是晃眼望去,借助天色的还不怎么看得清楚。

不巧,现在一伙刚刚喝完夜酒的、头发很潮的、配上满是纹身的手臂的年轻人,就像古惑仔带着浩南哥带着山鸡、焦皮他们出现在大街上的赶脚。

说是年轻人,但在作者冬来君看来他们的叫法应该就是一帮二流子。

其中看起来尖嘴猴腮,浑身枯瘦如柴男子走在最左面,正走在陈永倒地的位置,突然踢到一个什么柔软的东西,往下一看竟然是一个人蜷缩在那里。

“阳哥,你快看这是什么啊?”尖嘴猴腮男喊道。

一伙人回身看到尖嘴猴腮男。

为首的男子叫杨子阳,都是在城中村这一片游手好闲,做着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在派出所那有这一号,只能算擦边,但不至于坐牢的那种。

也就是因为擦边性质的事情,没有真正的触犯本地的法律,所以就任他牛气。

杨子阳说道:“小龙,什么情况?大惊小怪的,喝点酒就找不着北了?”

“没有,阳哥,你看这地上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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