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自找麻烦,不是傻到家了吗!

这些人欺软怕硬,专挑落单的下手,这才是他们这些混混的生存之道。

他们纷纷躲进街道两旁的商店里,一边小心翼翼地探头观察情况,一边交头接耳,议论纷然。

“这帮人到底从哪儿冒出来的?”

“他们那气质跟毒蛇帮、野蛮党、枪火谈判者这些本地帮派完全不一样,倒更像是曼哈顿那边的黑手党成员!”

?“这谁说得清啊,但好戏马就要演了,这还用说吗!”

“可不是嘛,可不是嘛。这么多年了,外面的帮派一直想吞了这里的势力,但从来没人成功过,就连美军也没如愿!”

“快瞧,快瞧,野蛮帮的人马来了!”

街道另一头,同样冒出一大帮人,数量差不多。

他们大部分是黑人,个个穿着短袖T恤,露出布满各种纹身的壮实胳膊或半身,手里大多拿着M16或AK47之类的步枪,一些体格巨大的家伙身甚至缠着弹链,拿着重机枪,看着勇猛得不得了。

“歼灭他们!”

野蛮帮的头目,一个赤膊露出强健半身的男人,在双方距离大概两百米的时候挥手示意,手下们立马散开,有的躲进路边的小巷,有的直接冲进房子里,然后毫不留情地开火进攻。

哈莱姆区的地盘早就饱和了,容不下更多势力来瓜分,不管对方是想和平谈判还是靠枪火解决,最后的结果都将是生死之战!

道狭逢勇者雄,这个道理很多人都心知肚明。

双方在一条笔直的街道向对方逼近,谁先动手,谁就能占风。

野蛮帮的头目果断下令,完全不讲武德地率先发起攻击。

霎时间,枪声震天,整个哈莱姆区的天空都回荡着密集的枪声。

而那些敌人——那群突然冒出来的、看着像黑手党的家伙们,也一个个倒在血泊中。

“射击!射击!射击!”

?野蛮帮老大拿着重机枪,疯了似的朝对面扫射,同时兴奋地大吼指挥。

他手下打得火热,甚至还有人掏出了RPG火箭筒。

短短五分钟,野蛮帮的人就一直开火,地全是弹壳,街道烟雾弥漫,隐约能看到一具具倒在血泊里的身影。

“就这水平?”野蛮帮老大从墙后走出来,难以抑制狂放大笑,“这种实力也敢来哈莱姆区,到底是谁给你们的胆子!”

街道一片死寂,只有野蛮帮老大的笑声在回荡。

忽然,后面插进来一个声音。

“对啊,就凭这种水平,你们是怎么长期霸占这里的?”

声音平静冷淡,好像没带一丝感情。

猖狂的笑声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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