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

身为华夏的龙兴之所,洛阳的风水自是绝佳;风水好,便容易聚些人气,人一多,也就热闹了。

更何况这里还是三个汉人国家武者定阶所在,文运武运皆称昌隆;再加上福王拢尽天下之财,此地繁华,竟要比京城更甚。

而城中最贵气的一处,当属花费二十八万两所起造的王府邸第了,这宅子造价远超寻常王制十倍……当今皇帝对他这儿子的喜爱,处处都有痕迹。

此时的王府之内,后花园的一座湖心小亭里,双鬓已白,大肚便便,一身白色长衫、手执鱼竿的中年胖子,便是此间的主人,也是洛阳的主人福王朱常洵了。

昨儿个半夜刚刚下过一场快雨,如今周围尽是泥土夹杂着水汽的味道,这大肚王爷一手拿着鱼竿,一手端着一碗加了碎冰的红糖水,张口一呷,一碗糖水就没了大半,幸好边上有下人在伺候着,这边王爷刚喝一口,那边便马上有人从壶中添上。

一个戴着大明双翅官帽的老头儿,轻声相劝道:

“王爷如此嗜甜,对身子可没什么好处。”

福王目光从湖面收回来,哈哈一笑道:

“沈千户不必担心,本王确是患有消渴症,这一起床嘴里就淡得厉害,不吃点甜的,整个人做啥都没劲。”

说是这么说,可这王爷也太夸张了些,从刚才见面到现在,他最少已经喝了八碗糖水了。

这老头儿原是北镇抚司的千户沈璧,除了刘喜之外,锦衣卫如今最高的官职便是两个镇抚司的千户,北镇抚司判案,南镇抚司审人,审人的不必出京,所以来替三个太监传话的差事,便落在了他的身上。

说实在的,西厂雨化田和郑贵妃走得极近,东厂又立了个不相帮的人设,陛下多年不理朝政,锦衣卫上下早就盼着要寻个明主,如今认了福王,沈璧自个儿也是同意的。

毕竟是做狗,有主人的和没主人的狗可是天差地别,对于沈璧来说,这个主人不一定是谁,太子也好,福王也罢,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

“王爷还是多爱惜身体些,我等还盼着为王爷效劳呢。”

“哦?你是在说本王要早死?”

斗大的汗水从沈璧额头滚落,滴在这小亭地板上头,摔成了一朵花的形状。

“臣万万不敢!”

“开个玩笑,开个玩笑嘛。”

胖爷笑得真诚:“沈千户是一片好心,本王如何不知?”

说到这儿,他话锋变了变:“只是曹督主要本王做的事没能做成……有张真人在,他这东厂,你们这锦衣卫,想要瞧的诚意应该是瞧不见了。”

“沈千户说盼着为本王效劳,你我二人怕是没有那个缘分啦。”

他说是可惜,脸上却全然没有可惜的样子。

如果曹正淳当真投效,为他杀个把人当然是值当的。别说是一两个人,就算是十个、百个,这买卖都做得成。

可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一百个寻常百姓的命,也比不过一个张三丰的亲传徒弟。

你能感受到睡觉睡得正香的时候,睁开眼瞧见一个老道士站在床边低头盯着自己的景象吗?

昨夜之前,福王也是想象不到的,但等他真正经历了之后,方才切身体会到了那位的厉害。

什么固若金汤的城防,什么内外都是高手的王府,在那老道士面前,就跟他家的茅房差不多,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换句话说,昨夜的那般情况,若是换了旁人,自己随时都有可能会死在人家的手上。

拿捏人性命的人被人给拿捏,这种感觉非常的不好。

沈璧深深地吸了口气,别人或许不知,他昨儿个与金钱帮上官金虹亲自前去,最后却被老道士裹挟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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