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边沿着外头是海蓝色和橘色的瓦海,墙边碧色的浪潮无人问津。温热的柔风揉动窗帘,把矗立在空墨水瓶的羽毛笔啄得嘎吱作响。

沿着桌头对岸的木板床,象牙色枕边的少年,在阳光敲到他眼皮底下的时候,尚未在睡意朦胧中挣脱开来,直到桌面上,从望无边际的橡木色,抓住一片花白的帐幕,迟疑十几秒后黝黑的箭矢戳破了困意,沿着洛士那字母L,他惆怅许久,坐落在床边熏起的闷气都快发白雾了。

“这迟到怎么非得今日找上我。早知道昨天就不该写日记。”他抽起大衣就蹬到楼梯间去。

桌上的日记本,被潦涂一笔波浪线所标记——拉特利耶,这正是这个棕发少年的小名。他活在一个平平无奇的小镇,在王都附近,能在玻璃仑斯大道往南方向的小路,路口交汇处的破路牌上,找到这个镇的名:潘诺,也难怪,在鲜花附近的杂草的确很不起眼。

少年连忙去刷牙洗脸,把衣服抹上就去到霍松先生的家里去学算术。临行前还不忘和母亲道一声:“愿家里每天都能向您一般可爱,也愿你日安。”

她将瓦罐放下,双手放在腹部,微笑着回应:“日安,即便是迟到也不要垂头丧气,我的儿子,诚恳认错是不会受太大苦头的。”

门外的光景,堆砌着不大亮眼的楼房,位于佩尼萝下辖的小镇,卵石路都比其他市镇上要整齐宽广,偶尔还有些泥污染在角落缝隙,它们跃跃欲试,随时能够袭击倒在路边行人的衣襟和腿脚边。

在路上偶尔能见到石青色的旧砖房,是以前旧时一些贵族或骑士的宅邸,高耸的屋脊和尖塔在镇上异常起眼,平常是没什么人住的,估计他们都搬到佩尼萝第四区。为了填补砖缝,青苔杂藓主动请缨,随时恭候它们的到来,鸦雀充当宅邸的看哨。

除了这些,还有在夏日不大清凉的微风,带动着每户阳台上的绿色宠儿,积云安坐在足够能让太阳舒展懒腰的空隙处,风铃和蝴蝶兰点头哈腰,望着慵懒的藤蔓在气流的折腾下不为所动,石柱和铁栅栏对其一眼望空,好像还有种蔑视。

风打算和拉特利耶较劲,将他的头发向后拖拽,如同芦苇荡般随风狂抖。少年并不屈从,追逐着流离在空中的枯叶,那是往先生家的方向而行,无论如何,如果再迟疑的话,自己恐怕就不是挨板子这么简单了。

他娴熟地转弯,奔袭向镇上主干道,往镇北边的方向。也顾不上踉跄,只管一路去,恨不得浮在离鞋面一根发丝厚的空,赶得比马车还要快。不知不觉,他以为自己是蜂鸟,似乎要用目光抓住转角的一栋,炭灰色瓦砖搭在上面烟囱的一撮。

他凭什么就觉得自己是行道上唯一的蜂鸟呢?拉特利耶感觉除了内心的呛热和紧促,却又不知觉地感到爽快。一阵烈风扰了他的视线,斜步跨上行人道,如果这时候还没有什么不对劲的——除了离他二十来步的少女,走路居然可以一点也没吱声。双手攥着裙腹的丝绸,来回揉捏。

在路灯杆垂悬而下的蝴蝶,正巧停在试图抓住它们的左手食指上。“这样啊,你们也很好,可我还要去别处,就请你们先挪步啦。”

她也许不是蜂鸟,可以是更大束的蓝色雏菊,准确来说,是包裹着蓝色丝绸和黄色丝带的雏菊丛,迎着枯叶的方向飘动,站在半空中能融入云景的小姐,思绪正当缓下来,她尽量控制住自己不要喘气,周边的事物对她来说像是随时会窜出的老鼠般恐怖。

她喃喃道:“风好大哦.......”看着远去的小家伙,正要踏进一步,还没留意远处的呼喊。

“快让一下!”面对这个呆滞的女孩,他正要刹歩,结果脚刚老实,大家的额头却敲打对方,都惯着自己摔个脸朝天。隔壁的路人看到的是:当鲜花的茎叶被蜜蜂撞中,它们也会随之弹回另一边。

小姐喘大气,咳嗽几声,差点连舌头也吐出来,手腕全磨出血,不断抖动着本来就快散架的身体,脸色稍微红润点之后,才扶着路灯站起,另一手搭在裙撑面上。

拉特利耶勉力站起,却暂时分不清楚方向,脚故意给他使绊子,差点冲到路中间。棕发少年回过神来,他望向不太清醒的小姐,即惊愕又羞愧,又不知道哪来的一刹那念想,使他脱口而出:“娃娃?”

两人一眼打量对方,脸颊也染上淡月季色的光彩,火药味尚未蔓延的时候,居然都觉得眼前的少女、少女是如此令人悦心。

疼痛让他们记起今日的芥蒂,像是今天在他们手上落下的血痂,不算明显,足以点燃一肚子火。

少女拍打着自己的天蓝色裙子,手不时发颤,脚边的褶皱镶满了黑褐色泥土,指甲缝里也藏匿不少,肩膀上的浅棕色头发也在碰撞中乱成一团,活像个用了很久的拖把。

她不忿却又维持着自己的矜持,稍微大声地叫骂道:“先生若不是没长眼睛,想必我的裙子也不会作乌云状了,可真祝你日安呢!”

“对不起,小姐我赶着有事情去做,把你撞到了,真不好意思。”拉特利耶大喘一口气,深鞠一躬,撒腿就跑。

“你叫什么……名字……”望着狼狈的身影,得不到回复,是不愿意得到的。她从腹部的口袋中抽出手帕,手不自觉地发抖,又看向周围的人群,即便没几个人在意,倒不如说瞥两眼就走,赶着工作之余再拷些谈资也不算损失。

小姐垂着头,脸也发烫,自觉有失仪态就更为羞怒,磨牙嘟囔着:“没教养的家伙不值得我在意。”

站在路灯旁呆滞着呼气,鞋却快磨平并发出不诙谐的吱嘎声。若不是在晚上,被误以为是蓝色幽灵的她就直接闯进灯柱旁的钟表店里去。

它的装潢涂色和小姐的衣服着色颇为相衬,更为浅色的蓝,就快与奶色融为一体,这和别的店面都是棕褐色的上蜡木板不尽相同。除了挂在门边的挂牌,橡木制的小牌匾,上面刻着的白字却又十多年的沉淀,从坑洼不平的纹路彰显出岁月的痕迹。

“时光之旅”——颇为有趣的店名。

“爸爸,在我眼前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比这更为火光,我……”女孩打开门,抵住门框咳嗽。

“我的娜莎小姐,有谁碍着你了吗?”她的父亲那个时候正在组装新的怀表,带着单片眼镜细心地把手中的镊子夹住的齿轮给装上去。

一身素白色的上衬衣,领口和袖边的褶皱如同湍流之末,势乱实齐,手有些铜臭味,掌心纹路略有粗糙。简单撂拨手指,就能筛选出对凹槽的零件,装到正合适的部位上,这样,又一个能感知时间的装置诞生了。

女儿的话语逃不出他耳边,心也同样如此。

“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野蛮人,就是一个过度活跃的野猪,拜他所赐,我裙子不仅染尘,自己独自逛街的乐趣也被丢到下水沟。”

她的委屈全写在即将兜不住的眼泪上,坐在凳子上看着他的爸爸把那些零件给装好,不一会,水蓝色的双眸又变得爽朗起来,连同着略有活力的唇线,让一旁的帕洛斯长舒一口气。

娜莎小姐的脾气哪这么容易能放得下,她不断地梳理自己的头发,奶茶涓流遂流入天蓝色的平原,贝壳白色的花褶就坐落在它们的左右,除了那张吹弹可破的脸,待到她抛去较劲的念头,就更诱人怜爱了。

(假如娜莎的愤怒能够持之以恒的话,对于这事物的本身都足够励志了。)

她不自觉地将声线收起,可总有股咽不下的感觉,直发牢骚:“要是下次我再看见他一定让他给我好好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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