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的运气实在是难评价一句好或者不好。
运气好,可我时不时就能遇上威胁到我生命的意外,但说运气差,我又能次次保住我的命,安然无恙,唯独一颗心脏从一开始吓得乱跳,到现在的平静无波。
最中二的时候,我甚至产生过,这世界就是为我而生的想法,就算没了我地球照样转,那地球肯定也只是在硬撑,相信它过两天就转不下去了。
“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地球是什么,但这个世界确实是为你而生。”名为忒休斯的女性用她手中的剑刺向了我,我匆忙闪躲,但开刃的剑仍在我脸上留下了一道血痕。
名为忒休斯的这个女人,是两天前从天空中的裂痕掉下来的,虽然我一直怀疑我那天是不是看见一身轻甲的骑士宅太过震惊产生了幻觉,但之后电视新闻报道中,那条属于天之痕的消息证实了那天所发生的一切并非虚构。忒休斯她确确实实——
——是为了斩杀我,从世界之外而来的骑士。
我啧一声,轻车熟路拿出了药箱里的碘伏,随便往伤口上涂了几下就算结束。与她一起的这两天,我的身上已经有了不少划痕,无一例外都是她手中的剑造成的。我合上药箱转头问她:“你那剑叫什么来着,额,勇者之剑?”
我好像看见她的脸黑了一瞬……“是瓦沙克之剑。”
好吧,好吧,但被派来斩杀魔王的勇者拿着的剑名叫勇者之剑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勇者救公主rpg里的终极武器不一般都是这种吗。
“那你玩的所谓游戏有够肤浅的,魔王。”忒休斯白了我一眼,她已经逐渐维持不住最开始的高冷勇者形象了,毕竟谁也不是二十四小时战斗状态的机器嘛,反正她杀不掉我,早晚我能看到更多她的内在。
我试着轻浮地吹个口哨:“你难道就不肤浅吗,忒休斯女士,你一直魔王魔王这么叫我,跟勇者之剑就是勇者拿的剑有什么本质区别吗?”我朝她揶揄地笑了笑,她杀不掉我,这两天已经很明显了,只要死不了,就往死里作。
哇哦,她的脸色是不是更阴沉了,只是因为我反将她一句肤浅?这么容易破防吗?
女士,我似乎听见你拳头握紧的声音了哦?
“阿……”
“啊?”
“阿黛尔女士。”
“……啊?”我怔愣一瞬,“阿黛尔,你是在指我吗,这是我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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