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久很是郁闷,眼看着时间不早了,只能闷闷不乐地下山,当他走到山脚下,突然听到头顶的天空突然传来了一阵高亢的叫声,抬头一看,只见几只大雁正排着半个人字从远处飞了过来。
常久心中一动,连忙张弓搭箭,对准了那群大雁,算好了提前量,一箭射了出去。
嗖的一声,常久这一箭射的还是比较准的,他瞄准的是中间的一只大雁,结果射下来的是最后面的一只,差一点就错过了。
大雁哀鸣一声,从天上摔落下来,常久跑了过去,把大雁捡了起来。
大雁还没有死透,常久说了一声抱歉,把大雁的脖子给拧断了。这要是搁在前世,他敢这么干,得进去踩五年的缝纫机,不过在这个世界没人管。
大雁的寓意不错,是一种深受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欢迎的礼物,常久拎着大雁刚进邺城的城门,就被人盯上了。
“小哥,你的大雁卖不卖?”
“你出多少钱?”
“二两银子。”
常久摇头道:“你要是出五两,我就卖给你。”
一只大雁五两确实有点贵,但是那人想了想,还是咬牙买了下来,主要是他要的有点急,除了常久这里,没有其他地方可买,于是,两人一人交钱一手交货,迅速完成了交易。
常久拿着刚到手的五两银子,在路边吃了一碗面,然后跑到一家粮店,买了束脩六礼,分别是肉干、芹菜、红豆、龙眼干、莲籽、红枣等六种物品,这里面好几种都不是邺城本地产的,需要从外地千里迢迢运过来。
常久又买了一个柳条编的提篮,把束脩六礼装在里面,朝粮店老板问清楚了鸿福酒楼的位置后,就拎着东西朝着鸿福酒楼走了过去。
鸿福酒楼位于邺城的城中心,和邺城的知府衙门就隔了一条街,这里是邺城有名的老字号,生意兴隆,以往,这里总是人来人往,人声鼎沸,十分的热闹,但是常久过来的时候,远远地就看到鸿福酒楼冷冷清清,鸿福酒楼的大门只开了一扇,店小二坐在一张椅子上,在门口守着,只要是有客人过来,就伸手拦住。
“不好意思,爷,这几天,我们鸿福酒楼让人包场了,您请到别处用餐。”
常久走过去,店小二下意识地拦住了常久,刚想喊一声“爷”,说一声“对不起”,但是当他看清楚常久的样貌后,就是一愣。“咦,你不是那个让白家小姐绣球砸中的常久吗?你怎么来了?”
“是宋仙子让我过来这里找他的,这是信物。”常久把木牌亮了出来。
店小二看了一眼,嘀咕道:“你可真是走了狗屎运,先是让艾大人的千金和白家小姐一起砸中绣球,现在又让仙子看中,我咋没有这么好的命呢。”
常久笑道:“小哥,你说什么?”
店小二忙道:“没说啥,客官你请进,直接穿过酒楼,去后院,在你的前面已经有好几个人过来找她了,你到了后院就能看到了。”
常久抬腿进了酒楼,店小二看着常久的背影,偷偷的啐了一口,小声道:“老天爷真是不长眼,让一个烂赌鬼有这么好的命。”
常久穿过酒楼大堂,走过后门,来到了酒楼的后院,果然在这里看到了好几个人,其中就有郑亲王赵信阳以及郡主赵知夏,除了他们俩之外,还有三个,常久不认识。
现场算上常久一共六个人,如果分男女的话,男子三个,女子也是三个,六个人年纪都不大,最年轻的是一个小姑娘,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年岁最大的可能就是常久了,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差一点就二十岁了。
赵信阳此时正是其余三人相谈甚欢,听到动静,扭头看了过来,见是常久,笑着冲常久招了招手,道:“常久,快过来,我给你介绍几个朋友。”
常久笑着走了过去,点头道:“王爷,郡主,没想到你们来的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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