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生产力还是很低下的,看着面前只有浅浅的一个盘底的鹰嘴豆汤,张恒顿时失去了进食的欲望。
他拿起一块满是油渍的木勺轻轻搅合了一下,淡黄色的豆子汤稀稀拉拉的夹杂着难闻的腥味,长叹口气他拿起一旁的酒杯对着里面的麦酒一饮而尽。
“咳,咳,咳。”
酸涩的劣质麦酒还有一些没有来得及过滤的发酵物残留,不过好歹能提供一些能量,此时他坐在草垛上心里五味杂陈。
麦酒进入胃里过了一会带来些许暖意,只能说聊胜于无。
“肉!我想吃肉!”
看着远处的农夫农妇们开始劳作张恒满是怨念的想着。
终于开启了金手指想不到就混得这么落魄,根据原主的记忆他平时的伙食极差,完全支撑不起练武的消耗,而武功又是他现在最重要的资本,一定得想个办法先将温饱问题解决。
自己的名义上的老爹对他也不是太好,只将他当成一个廉价的劳动力看待,在这个封建领主时代,他的老爹就是领主的雇农,他充其量只是一个添头,当然就算可能是领主血脉的关系,只要不被承认他就得老老实实一辈子作为马夫为领主效力。
作为马夫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还有门伺候马匹的手艺,那些农奴才是真的惨,没有自己的财产,他们的一切乃至生命都是属于领主的,有时领主大人心情好会赏下仨瓜俩枣,总之这是个操蛋的时代。
双手枕在脑后听着肚子咕噜噜的响声,张恒闭眼小憩,干草,泥土和粪便尿液的味道混合着冬日的阳光让他有点熏熏然。
迷迷糊糊间,一阵马蹄声响起,一队骑兵从庄园入口处鱼贯而来,排在最前面的骑士全身甲胄,背上背着一块蒙皮圆盾,一把骑士阔剑垂在脚边。
相比较后面的随从则是链甲或皮甲,他们一共七八人骑马来到了城堡处。
像是经过了一场苦战,他们各个带伤,血迹斑斑的麻布包裹着身体,干涸的血液溅射在盔甲与马匹上,不过收获也非常喜人,马背上的麻袋被装的鼓鼓囊囊,碰撞下叮当作响。
两侧的农夫与侍从见状不敢怠慢,纷纷跪地向领头的骑士行礼。
那名骑士来到城堡前翻身下马,摘下头盔抱在怀中抖了抖卷曲的银色长发,他面孔与男爵有八分相似,要不是年纪二十出头略显年轻,两人几乎像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
此人是威尔斯科特,是雷蒙男爵的长子,是名义上雷蒙男爵的继承人,母亲是一个小贵族出身的庶女可惜已经病故了。
威尔身材高大,不苟言笑,行走坐卧一板一眼,受到了良好的骑士训练。他自从少年时期就被父亲送到霍夫曼子爵处作为骑士侍从培养,深谙骑士八大美德:谦卑、诚实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谦卑。
年纪轻轻已经身具骑士实力,怪不得雷蒙男爵的次子理查德虽然出身更好有着母亲的支持,依然是第二顺位继承人。
弱肉强食,不管是任何地方都是永恒不变的真理。
雷蒙男爵此时已经穿戴整齐走出城堡与威尔深深拥抱到了一起,阔别已久的父子重逢让人感动。
“父亲,我们随霍夫曼子爵剿灭了盘踞在他领地的强盗,大人给我放了几个月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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