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总是意气风华,相爱与被爱都需要勇气,总是在少年时,放肆的去爱,放肆的去被爱。爱经过时间的升华,反而畏手畏脚。

超哥是隔壁宿舍的一个好友,长得个子不高,皮肤有点黑,国字脸,身材有些微胖。我对超哥整体评价是个优秀的年轻人。

超哥性格有些别扭,总是在追求所有人对他的认可,为此,超哥对任何人都很温柔,也总是喜欢考虑别人的感受,希望做事可以做到不断地完美,希望受到所有人都喜欢。

例如超哥是高数课代表,神奇小子忙着玩游戏,没有完成作业,超哥为了班级作业完成效率,同样不希望神奇小子被老师批评,每次都早早的写完作业,然后催着神奇小子抄写一遍。

郡是个乖巧的女孩,也是我的同班同学。郡的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笑起来脸庞总有浅浅地酒窝,喜欢扎一个单马尾,整个人干净清爽。

郡是个十分努力地女孩,她一直都很努力,努力的学习,努力的考试,她一直相信,凭自己的努力,可以得到幸福,只是当时我们也不知道所谓的幸福是什么样子。

超哥喜欢郡,反而是我蛮讨厌同班同学恋爱的。毕竟兔子不吃窝边草,距离产生美,否则有在食堂调戏个小姑娘的时候,都会怕被女朋友瞧见或者女朋友N个闺蜜瞧见,到时有嘴也说不清。

大概是日久生情,或者饱暖思淫欲,又或者看着别人有女朋友了,超哥就要有。总之,超哥决定追求郡,并付诸行动。

作为超哥的狗头军师,我为超哥制定了一揽子计划。

首先,宣誓主权,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喜欢郡。这样做的原因,不仅是让郡知道,也要让郡身边的人知道,这个妞,我看上了,哥们几个如果也有看上的,麻烦另选目标。为此,我制定了浪漫表白计划。

大晚上,我和舍友像傻瓜一样拿着银光棒,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冻的像流浪狗一样瑟瑟发抖。

往来的同学用一种关爱智障儿童的眼神看着我们。超哥却丝毫不顾及路人的眼光,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拿着从小贩那10块钱租来的喇叭,对着女生宿舍楼大声吼道:“郡,我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

超哥一喊完,回头看着我们还在发呆,便对着哥几个一脚踹过去。在重脚之下,我们才回过神来,大学里居然真的会发生这么傻瓜的事,而最重要的是,我们居然是傻瓜的主角。但看到超哥一副气恼的样子,我们还是不得不行动了起来,排好的阵型,举着荧光棒围着女生宿舍跑。郡有没有感动我不知道,只是看着周围拍照的手机,自己明天有了第一次登录学校论坛的机会。

那一晚,郡没有下来,只是超哥接到了电话,说了几句,一下子蹦了一层楼高,拽着我的手又跳又吼,“跑,快跑。”第一次这么长时间握着一个大男人的手,我尴尬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想转身跑,但超哥却抓着我的手不放,我按着超哥的狗头,防止地心引力束缚不住,拉着他往自己宿舍走。超哥回到宿舍后,依然是像是喝了假酒似的,兴奋的手舞足蹈,向我们汇报着今晚的情况。

原来电话是郡打来的,郡同意做超哥的女朋友,但得到可靠消息,导员正在向女生宿舍杀来,郡才会让超哥赶紧走的。

我怀疑超哥语言天赋点满,那天晚上,超哥一直未睡,不知疲倦的与我们交流了一整晚,只是我们在打呼噜,而超哥仿佛听懂一般,嘟囔了一整晚。

超哥与郡正式在一起,神圣的大学生活飘散着恋爱的腐臭味道。

班级一起去玩真人CS开始,作为对手遇到郡之后,超哥马上变成叛徒,明明郡都站在对面,却舍不得下手,郡被树枝绊倒,超哥马上跳出来,抱着郡跑了2公里,医务室里却发现郡只是擦破皮。

我在大雪中瑟瑟发抖,超哥骑着摩托车,像黑山老妖,一路冒着黑烟,向我冲来,“买到了,郡喜欢吃。”郡喜欢吃朱古力,超哥总是为爱在奋不顾身,在这片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中,骑着摩托车奔行。

超哥最近在攒钱,给郡买生日礼物,已经做到七天不吃饭的地步。而我和其他舍友在通宵几个晚上玩游戏后,口袋也空空如也。心里理得地陪着超哥一起挨饿。

这天,超哥饿的红着眼,在宿舍不停的念叨着“不行,我要吃饭,我快饿死了。”说着像是电影里地丧失,蹒跚地向电磁炉走去,拿起刀,不停的向烧的滚烫的开水里削着大葱。这几天没饭吃,我们都是在楼下草坪里偷点大妈的葱,用开水炖葱填饱肚子。

时不时,超哥双眼还飘过我宿舍养的小狗,见此,我赶紧把小狗抱进怀里,“不行,他还小,没肉,等养肥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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