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喜欢了盛遇之十多年了。从初中开始,爱意萌发,蔓延整颗心,他逐渐不可代替。
林知夏给盛遇之写过一封长长的信,以下,便是从中截取的一小段——
盛遇之,你知道吗?我自己种的勿忘我今天开花了,忽然想起,你之前说过的那句话,说真的,我现在还很嫌弃它——“爱意如花开,轰轰烈烈,它是件盛事。”
……我真讨厌你,明明我在等你啊,你偏偏要喜欢别人,瞎啊!明明那么明显,明明所有人都知道,明明我藏的很差劲……算了,我觉得我不应该现在骂你,就应该怪我自己,要是我能勇敢一点,要是我能率先踏出第一步……那你会不会和我……?
不会吧?不会吧……其实,我早就知道了,爱不一定会有回报,大都时候,都是打水漂了,既浪费了时间,还让自己受伤。我们两个很熟的,熟到很了解彼此,熟到对彼此都早已没了兴趣,熟到所以不可能喜欢对方,对吧?
你想要保护人,也知道我不需要你保护。你想做一棵让人依靠的大山,为她遮风挡雨的大山。我知道,你想学你哥,做个暖男(呵呵,就你?),该怎么说呢?不好说啊。要不,我还是换个聊吧。
聊自己,聊怎么喜欢上你的。
我记得,那天,我们在小巷子里跟人打架——
“您不能保护好自己啊?别让我一边打架,一边又顾忌你。”人被打跑了,你也受伤了。看着你的伤,我当时内心是产生了愧疚的,但你也知道我这样说话不怎么好听。不知道,现在请你不要介意会不会太晚了?
你挠挠后脑勺,笑道:“好心当成驴肝肺。”你看一眼膝盖上的擦伤,抬起腿,“你瞅瞅,你瞅瞅,要不是因为你,我会受伤吗?”
不是我喊你来的,在心里嘟囔一句后,我扶着你慢悠悠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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