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今日怎么这么早就起了?”

“我今日要出去一趟。”

青黛听到这,忙把原本拿好的衣服放回去,重新给自家姑娘拿了一套外出的衣裙。

“姑娘可是约了陆姑娘她们?穿这条嫩黄色罗裙可好?”

青黛最喜欢的事便是打扮自家姑娘,姑娘肤白,这样的春日,穿鹅黄最适合不过了,再梳个乖巧可人的垂挂髻,真是……太可爱了。

往日穿什么裙子梳什么头,沈沅从来就没操过心,既然青黛喜欢琢磨这些,她也乐得自在了,毕竟青黛的眼光和梳头的手艺,着实是不错的。

但是今天,沈沅有了别的想法。

“我今日去书坊有事,衣服就穿天青色吧,你给我梳一个让我看起来年岁大一些的发髻。”

青黛虽奇怪自家姑娘去书坊为何要看起来年纪大些,不过作为下人她也没多问,按照沈沅的要求,重新拿了裙子来,又给她梳了个漂亮的飞仙髻。

“姑娘可真好看,往日没给您试过这样梳头,没想到这么合适。”

沈沅看着镜中的自己,也满意的不得了,“青黛,你手艺太好了。”

“是姑娘长得好。”原先青黛一直觉得姑娘这般性格,再加上是乖巧灵动的长相,因此梳头时也选择双环髻,垂挂髻一类。

没想到今日梳了飞仙髻,露出饱满光洁度额头,也十分适合,倒跟平时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如果说往日是乖巧可爱的小姑娘,今日就是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沈沅很喜欢自己新发型,出门前还特意去了嫂嫂院子里一趟,一是要告诉嫂嫂自己今天要去街上,而是来炫一炫自己的头发。

收获了一箩筐的夸奖后,沈沅照旧带着白芷出门,原因嘛,自然是自己四个大丫头里头,白芷是最能打的。

今天她的目的地是京城中最大的书坊,翼盛堂。

前朝时,这个翼盛堂就在了,改朝换代,书坊屹立不倒不说,本朝文化繁荣,他家书坊反倒更兴盛了。

他们家不仅仅做租书,卖书的生意,而且还做刻书出版的生意,可别小瞧书坊对书的影响,像翼盛堂这般地方,好些人买书,那干脆都是冲着书坊的名声来的。

翼盛堂位于京城最繁华的两条主街的交界处,楼也修得气派,沈沅瞧着就是里头打杂的小厮,都比别的地方腰杆儿直些。

“姑娘可有想买的书?”

沈沅刚进门,掌柜的就挂着笑迎上来了,也不枉她今天特意打扮一番。

“近几月,你们翼盛堂刻地话本传奇,卖的最好的是哪本?”

掌柜的转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递给沈沅,“姑娘瞧瞧,近几月咱们这儿卖的最好的就是这本传奇——怜香记了。”

沈沅点点头,让白芷拿钱买了这本叫《怜香记》的传奇。

“掌柜的,要是我有书稿送到你们这儿,可能刊印?”

掌柜的没想到,眼前这位姑娘竟是想自己写话本传奇。

“这自然就要看写得如何了,姑娘如写了有稿子,可以送来,我们这儿有专门的先生会决定是否刊印。”言下之意,写得不好的,翼盛堂也不会印出来砸了自己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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