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轩走到水潭边看了看自己的样子,非常满意他试着发出声音,发现自己的声音变成了充满磁性的电子音。“不错,是我喜欢的调调,现在武器装备都有了,只差那一样东西了。”说着程轩又拿起手机“我能再要一件东西吗”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对方发了过,消息传来“不好意思,我们已经给您提供了最大的帮助,现在您只能靠自己了。”,程轩又发消息说“求你了嘛,求你了嘛,你就再给人家一个东西嘛,我保证要了之后就再也不会问你要东西了,好不好嘛。”,对方又发来消息“不好意思,这是规定。”
“你要是不帮我,我就一直给你发消息烦你,而且我猜你们让我来到这个世界,肯定不是像你们说的那么简单吧?”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又发来消息“好吧,我们就破例再给你一样东西,但是也希望你以后能配合我们。”
“好的,没问题,只要东西给到位,你们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程轩笑着回答道
“我要一瓶无限制次数的失忆喷雾”
消息刚发过去,东西就送了过来。成仙,拿起喷雾笑了笑“太好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承轩整理好装备,又从背包中将地图拿了出来,他现在位于阿斯密树林中,而他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是,博朗山。他从洞口向外看了看,发现那只老虎还守在洞口外
“啧,还真是锲而不舍呀”他感叹道,“以我现在的情况,就算我有了武器也打不过他,得想办法智取”他看了看周围,发现洞穴顶部也有一个洞口,光就是从那里透进来的,他观察了一下洞口的大小顿时有了主意。他沿着洞穴壁爬上洞顶,居高临下,看到了趴在洞口外面的老虎,他拿起了一块石头朝老虎砸去,老虎顿时就发现了他,并爬的上来。但他没有立刻跑进洞中,而是一直等老虎到他前方,朝他扑过来时才跳进洞中,刚好落在水潭里,而老虎则因为体型太大,刚好被卡在了洞顶。程轩连忙跑上岸,拿起长枪,朝着老虎的头瞄准,一枪射出,老虎被爆头杀死。后续,他从老虎的尸体中拿取了他体内的初级无属性精核,并直接服用,感受到身体充满了力量。
“这就是精核吗,真的是太神奇了”天色逐渐昏暗起来,他在洞中升起火堆,并将老虎的尸体拆解成肉块,放在火堆上熏成肉干充当旅途中的干粮。
他一边吃着老虎的肉,一边看着火堆,回想起这一天的经历,真的比他在原世界经历的十多年都还要精彩,真的不敢相信有一天真的会来到自己看过的小说中亲身体验,从现在开始,未来有着许多的危险等待着他,但同时他也会遇到更加有趣的事和人,想到这里,程轩感觉自己今天经历的一切都是值得的,都是为了以后能有更好的自己。“我一定会变强的,我要变得比主角还强,比反派还强,比所谓的命运还强!”又是一剂心灵鸡汤,强心剂灌入内心,他瞬间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也正因如此,他一直兴奋到后半夜才渐渐睡着。
第二天,他起身收拾好装备,踏上了旅途,跟着地图的指引来到了博朗山。博朗山,其山顶长期有雷暴生成,一般人是不会轻易去攀登这座山的,但这是程轩计划的第一站,他要攀登博朗山,硬抗雷暴获得雷电之力。爬山的过程冗长又无聊,一路走来,真的是可以用鸟不拉屎来形容,但也正因如此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危险,他就这样轻易的来到了这座山的山顶,而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性命来搏……
程轩走在下山的路上,回想起这两天为了硬抗雷暴,自己将身上所有的魔力补充药剂都耗尽,还几经濒死,不过这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他顺利将自己的精核刻上了雷电魔纹,已经迈出了计划的第一步,而他接下来要去的,则是位于特恩王国北部的卡利斯湖。
卡利斯湖,特恩王国内数不清的湖泊中的其中一个,原本它并不怎么出名,但因为一个人,它却成了一个著名的景点,那就是特恩王国伟大的英雄——卡利斯,他曾经在和敌国作战的时候仅仅率领1000人,就守住敌国10万人进攻的特恩王国前线要塞卡坦图,还带着特恩王国逆转颓势,一举打败了敌国的入侵,奠定了特恩王国在科恩斯大陆南部众多国家中的地位,他一举成名,成为了特恩王国的英雄,可惜,英才天妒他仅仅三十几岁就因病离世,死后便葬在了卡利斯湖,这便是它名字的由来。人们为了纪念他,便特地在地图上标上了卡利斯湖的位置。
程轩又是经过几天的辗转跋涉,终于来到了卡利斯湖,他来到卡利斯湖的湖边,四处游荡着在寻找着什么。“找到了!”他看到了一个墓碑并走了过去,来到墓碑面前,拿出肉干和饼干当做祭品摆放在墓碑面前,并虔诚的祈祷“伟大的英雄卡利斯,请你保佑我,并赐予我力量吧”话刚说完,程轩整个人便被瞬间传送到一处地方,这里是一望无际的白色边界,脚下的地板和天空都是一望无际的白色,程轩看了看四周,看到了一身穿白色铠甲,手拿利剑背对着他的人,那便是“卡利斯”。“卡利斯回头,摆好攻击架势,并眼神示意程轩让他来攻击自己。
程轩拿出长枪,就在卡利斯认为他要出手的时候,他却直接掏出手机翻出他珍藏多年的枪法教程,但是他当初在网上耍视频的时候觉得视频中的枪法非常的帅,所以当机立断在网上买下了全部的视频教学,但因为平时练了一会儿就不想练了,所以之后便一直放在手机里吃灰,现在拿出来练可谓是物尽其用了,程轩用手机开始计时并自顾自的开始练了起来,这一幕让卡利斯看傻了眼。
“果然跟我想的一样,只要我不主动攻击他,他是不能来打我的”
就这样,卡利斯就一直看着对方在那里不停的练枪,而自己又不能动手,持续了差不多四个小时。程轩主动停的下来,并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手背还有浑身上下,发现没有一滴汗流出,肌肉也并没有因为四个小时的练枪而感到一丝疲劳。
“我果然赌对了,在这里面有生命的物体的时间是被储存的,无论我做什么状态都一直会保持在进来的那一刻,只有在我出去的那一刻在这里面被储存的时间和时间内所改变的一切状态才会释放并表现出来,这倒是跟原著挺像的”
程轩又看了看卡利斯,笑着说
“一般人进来的第一反应就是就只有两种,一种是想办法出去,另一种就是跟你打架,当然第一种是没有办法实现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变成另外一种,因为只有打赢你或者被你打赢,才能出去,而按原著来说,应该是中期的男主,因为某些事情,来这里散心刚好就误打误撞来到了这里,有刚好把你打赢,最后从你那里获得了一件神器,也是你为什么会成为特恩王国伟大英雄的根本原因之一,【时之剑】,一个和时间挂上钩的武器,拥有许多bug般的能力,可以说是男主最大的机遇,但是,我今天来这里并不是为那件武器,毕竟我可不想因为我抢了男主的机缘而导致不可预测的蝴蝶效应,我真正来这儿的目的就是这个秘境本身!”
他用手指了指脚下的秘境,然后又接着说道
“在这个世界人人都想着通过天赋、获取精核或者其他外在的条件快速的提升实力,但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在这个世界上通过不停地锻炼肉体和练习魔法,也是可以提升实力的!只不过要比其他的方式慢的多而已,而我来到这里,想利用的也就是这个秘境本身,因为无论我在这里修炼多久,我出去的时候外面的时间也不会变,而我只有在这里修炼的时间越长,我出去的时候就会越强,因为原著中提到过,虽然男主进这里和卡利斯打完的时候都没有感觉到疲劳,但是一出去的时候便感觉浑身的骨架都软了一般,而且他也感觉自己比原来强了不少,所以我敢百分之百确定这里的时间只是被储存了而已,只要我出去,我被储存的时间便会流逝。”
“当然我也知道,一个人如果长期在这种环境下的话,肯定精神会出问题,所以我才会专门带着这个东西”程轩说着从背包里拿出那瓶失忆喷雾。
“正常来说这个东西的功能非常的鸡肋,因为它虽然能让人失忆,但是却只有在人完全没有抵抗的前提下才能成功,否则的话是没有用的,而且这个东西对同一个人的使用时间是一个月一次,一次也只能忘掉一个月之内的东西,所以几乎没有人会用这么弱智的玩意。但是谁会想到它,居然会在我手里发挥这么大的作用,一般来说一个人在密闭空间内撑上一个月都算是牛逼的了,如果再撑久一点,那人多半有疯,但我现在的情况又不得不多花一点时间修炼,不然以我这个资质完全追不上那群拥有天赋的妖孽们”
“所以……”程轩再次看着卡利斯说道,你就在这里陪我100年吧!卡利斯听后,被他的言论给彻底震惊了!
就这样程轩开启了一种极其奇怪的变强方式,他在每个月内会锻炼体质,枪术,魔法,甚至还学习了手机中珍藏的咏春和针灸教学,每过一天就在本子上记一笔,然后每当他精神快出问题的时候,他就会对自己喷一下失忆喷雾,然后醒来,并根据本子上的解释了解状况,并重新开始锻炼,虽然每次失忆,学的枪术,咏春,还有针灸就得重学,但是时间久了,身体便会形成肌肉记忆,怎么也忘不了。而卡利斯,便看着那个逗比一次又一次的开启轮回,就这样一直持续到他的本子密密麻麻写满了字,终于,100年到了!程轩从最后一次失忆中醒来,通过本子重新了解了情况,并发现100年的期限已经到了,是时候出去了。
他拿起长枪,朝卡利斯攻击了一下,然后他便站在原地不动,等着着卡里斯将自己击败,这样自己便能离开这个秘境,可等了一会儿,卡利斯并没有进攻,而是缓缓开口说道
“年轻人,你是我见过所有来到这里的人里最奇特的一个”
“嗯?我去,原来你会说话呀!”对方没有回应他的问题,而是接着说了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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