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德,艾门两人去往审讯室的路上,艾门将他自己知道的东西通通告诉了李维德。

1200美金,足以买通一个狱警,让他将所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了。

艾门最先说的,是他知道的案子的信息。

因为这个案子闹的沸沸扬扬,维德也听说了不少不知道真假的消息。此时正好和警局的消息进行一下验证。

受害者叫做里昂·汤姆森,是本地一个名字叫做汤姆森家族的黑帮成员。

大概两个星期前,里昂失踪了,在两天后,黑帮找到了他的尸体。尸体上半身血肉模糊,如同被啃食一般;没有了右腿,惨烈的场面吓得几个胆小的成员当场就退出了黑帮。

里昂是帮派的统治者---汤姆森家族的人。自己的族人被害了,黑帮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搜捕凶手的过程。但是在搜寻了一个星期之后,没有任何收获,反而是自己的人在和其他帮派的火并中伤了几个。

之后不知道黑帮是如何考虑的,把这个事儿扔给了警局。

阿美莉卡的黑帮比警察厉害啊。听到这里,李维德感叹。同时想到了前身见过的,好几次黑帮人员当街殴打巡警的事儿。

如今这个案件,黑帮直接让警察帮自己破案子。

牛逼!

不过考虑到这个国家的黑暗。一个屠杀原住民的新国家,一个时刻都在发生这屠杀,火并的地方。发生这些事情也就可以接受了。

还有一个重要信息,里昂和李维德都住在亚当斯大街,也算是邻居。

李维德的前身---维德·李远远的看到过警察去里昂的家里调查。

为什么抓自己,从正常的角度,李维德根本想不通,自己不具备任何作案的动机,也没有作案的可能。前身自从父亲去世后,就一直是一个宅男。

警察掌握了指向自己是凶手的证据?

这不可能,自己压根没做过,怎么会有自己作案的证据?

除非是有一些错误的证据,让自己成为了嫌疑犯。

还有一个最大的可能。

在黑帮的压力下,负责这个案子的警探决定制造冤案了,而自己就是那个冤大头。前世,作为一个在西方世界打拼的私家侦探,李维德可是见识了不少的冤假错案。

如果真是这样,现在可不是怎么洗脱罪名的问题了。而是怎么才能让那些混蛋放过自己。

现在需要尽快知道对方是单纯的因为错误的证据把自己当成了嫌疑犯,还是想把自己当成真凶。

低头看了看身上的伤痕,李维德想起了前身被刑讯逼供的场面。

当时的痛苦,仿佛就在眼前。

如果被认定是杀人犯的话,是要被绞死的,李维德不想接受这种结果。

他握紧了拳头,他必须自救。

他又向艾门问起负责这个案子的警探的情况。

艾门把自己知道的,都一一告诉了他。

不一会,两人到了审讯室,艾门敲门,副探长简·史密斯在里面等着,她让艾门讲维德带进了屋内。

进到里面,维德抬眼望去。

审讯室里面有一盏电灯,室内布满了昏黄的灯光。

中间有一张椅子,椅子是固定在地上的,椅子的两个扶手上横着一根木棍,棍子上有一把锁。

前方则是两把椅子和两张桌子,正对这中间的椅子。女探长简·史密斯坐在左边的椅子上。

“让他坐在椅子上。”简吩咐艾门。

艾门将维德带到了中间,打开了椅子上的锁,抬起棍子,让维德坐在了上面。

之后,他又将锁锁上了。

他上前和女探长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女探长就让他先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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