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疾速追杀1的剧情结束后,马克就搬离了大陆酒店,在纽约一个高档公寓中住了下来,并且思考该怎么花掉,先前赚的那一个小目标。虽然马克已经成为了一个穿越者,但是该享受的事情,还是得体验一下!
接下来的几天中,马克逛起了纽约这座城市,不过都只是娱乐消费,没有花掉几个钱。有点像那种拆迁爆发户,穿着绿色军大衣打高尔夫,气质一时间还没提来。给人一种大肥羊的感觉。
事实也是如此,已经有不少人盯了他,不管是马克之前那些来历不明的杀手行业金币,还是后面拍卖会中,小目标的入账,现在的马克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肥羊。
身怀巨款,还不是一个杀手,这样的人,在纽约每天得死个百八十个,像这样的大单子有不少杀手已经盯了他。
这几天马克连续的遇到了多次绑架、暗杀,在街绑人,在住处设置陷阱,在背后开黑枪,擦身而过时捅刀子的。给马克恶心坏了,虽然有着能量防护罩,马克根本就没有受到一丁点伤害,可是次数多了也被烦得不行。
这几次骚扰,马克都是变身成快闪之星,使用超级速度给这些烦人的苍蝇给开了个瓢。
快闪之星的手是由三瓣甲丁质的爪子构成,又长又尖,像一个三刃剪刀,在超级速度的加持下划过人体就像穿过纸张一样轻松。
虽然是第一次杀人,可是马克在超级速度的加持下,于血液喷出来之前就已经离开了原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血腥,所以并没有出现先前,那个人在自己身边被爆头之后的,那种恶心反胃的感觉。
被搞烦的马克又回到了大陆酒店,打算找温斯顿登记成为一个杀手,想要随便做几个高难度任务,让别人知道自己不好惹就行,反正自己又不缺钱,现在的小目标才花了不到百分之一。
温斯顿却像早就料到了一样:“我就知道你会成为一个杀手,才花了1天时间就学会了几乎所有类型的枪械,这种天赋我活了这么久从来没有听说过”。
其实马克也就学会了枪械的基础使用和拆卸,至于射击的精准度,是顶配的身体带来的便利。像那些两枪身体一枪头的实战枪术是一点不会,毕竟一个变身流的人去玩枪械也没太大提升,所以,马克索性就没学。
马克回答到:“这就不劳你操心了,按流程来就行,顺便给我看看最近的单子,拿一些有挑战性的,太无聊的不干”
温斯顿闻言有些无语,就让黑卤蛋服务员带着马克去注册成为杀手。
至于马克的第一个任务,由马克自己挑选。马克直接往最高赏金的任务看去,最高赏金的任务是杀死一个超级杀手,这个杀手没有太多详细的资料,只有名字照片和可能出没地点。
出现的地点是纽约的一栋大厦,而且就在这附近,有另外一栋大厦,距离很近。显然这个相邻的大厦是一个很好的狙击点,拿着狙击枪在对面大厦狙击,只要10分钟就能解决。要是打不中,那就变成快闪之星跑到对面楼给他来一下小拳拳锤你胸口。
接下这个任务后,马克离开的大陆酒店,前往目标地点架枪。至于为什么不直接变成快闪之星,跑过去干掉目标,那是因为马克还没有玩过狙击枪。自从经历了,先前身旁有人被狙击枪爆头的事情后,马克就对狙击枪念念不忘。反正是副本世界,怎么玩都行,像杀几个人,怎么杀,问题都不大。
不过看过很多的马克,还是对此还是非常重视,为了防止失去人性。他给自己定下的规矩是,只干掉任务中出现的人物,当然那种犯剑的装逼犯除外,需要当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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