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恭祝李沐雪女士和赖文泽先生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华夏,南闽市某个居民楼内,一个胡子拉碴,三十多岁的男子,醉眼迷离,地上丢满了酒瓶子。

他的面前是一台电脑,正在网上直播着一场盛大的婚礼。

林越神色复杂。不甘,解脱,释然,悔恨,五味杂陈。

看着穿着白色婚纱,妆容精致,美艳绝伦的新娘挽着身边高大英俊,穿着西装的男子,一脸幸福的样子,他自嘲道:“呵呵,最终男闺蜜成为新郎。原来,这才是你追求的幸福……”

今日的林越,年近四十,两次创业,都惨遭失败,欠了一屁股债。是一个彻底的人生输家。

李沐雪,曾经他以为要羁绊一生的青梅,最终因为他的失败,弃他而去,投入男闺蜜的怀里。

林越不怪人家,怪的是自己对她不够了解。怪的是自己不够成功。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自己有什么资格责怪人家。

他可惜的是,自己二十年的真心,白白错付了。

人生最精华的二十年啊!

林越的聊天软件不住地有人发来消息。

大飞:骚越,你怎么都不回我消息,还有气的话,赶紧回我,不然我报警了!不就一个李沐雪吗?大丈夫何患无妻。千万别想不开,否则我大飞看不起你。

林柯:林越,不要想太多,她不珍惜你……是她的损失……

……

林越没有回,他知道,自己已成为圈子内的笑话了。毕竟这二十年来,他们才是圈子内公认的一对。

林越拿起手机,苦笑着,准备将李沐雪删除。

突然,朋友圈内的一条消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的手指,不由地颤抖了一下。

沈倾涵今日准备搭乘飞机,前往欧元区履新。

林越看着那比李沐雪还漂亮几分的绝世娇颜,眼神一阵恍惚。

虽然李沐雪是林越的青梅,也是他心目中的白月光。但沈倾涵才是林越高中时代,所有男生心目中的女神。

沈倾涵不是一个花瓶,在她身上的标签很多,校花、女学霸,富家千金,高冷女神。

林越和沈倾涵的交集不算多,但相对其他的男生,他算是为数不多的和沈倾涵说得上话的人。

因为女学霸是他的前桌啊。

回首青涩校园时光,那一幕幕穿着蓝白校服,走在那仿佛带着薄荷花香的校园当中,林越原本苦涩的心灵仿佛平静了一些。

戴迩集团,大欧元区总裁。华人之光……

这一个个荣耀,让沈倾涵成为了他们同学圈最闪耀的那一个,没有之一。

也许因为差距太多,反而没有太多同学敢打扰她,只有少数比较要好的同学会偶尔和她聚聚。

朋友圈,不少同学在发和沈倾涵在飞机场送别的照片和视频。

照片中。虽然三十多岁了。但沈倾涵的容貌仍然宛若二十出头的少女,状态非常好。

一袭粉紫色的短披肩小外套,更加衬托出她绝佳的身材,再搭配一条嫩黄色天鹅绒齐膝裙,一双黑色的高筒靴,漆黑的头发有着自然的起伏弧度搭在肩上。

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在她的身上,仿佛没有岁月的痕迹。有的只是气质上的升华。偶尔还是可以在她身上,看到干练的女霸总那挥斥方遒的气质。

朋友圈的视频上,林越看到了沈倾涵不时地看了看手机,仿佛在等待谁?

等我么?

林越鬼使神差地涌起了一丝念头。随即自嘲摇头。

其实,这么多年,沈倾涵好多次回到南闽,组织同学聚会他都拒绝了。其中固然有因为李沐雪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有自卑。

林越站起身,摇摇晃晃地,想要去洗手间。

不小心撞到了边上的书柜。

突然,一本书掉了下来。

《挪威的森林》

林越弯腰捡起。

书有些旧了。

这本书,林越泛起了一道记忆。

高三高考前在书店买的。

记得,他曾经带到学校。后来被沈倾涵看到了,似乎非常喜欢。就和他借了回去。

这还是沈倾涵第一次和他借东西。

女神开口,再加上林越也不是小气的人,自然爽快的借给了对方。

沈倾涵也是在高考前最后一节课的时候,将这本书还给他的。

因为那时候暑假事情多,这本书他就束之高阁,再也没有翻过了。

林越随意翻了一下。

一张有些枯黄的纸条,从书页内飘落。

这是?

林越纳闷的捡起。

上面写了一行字。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下午两点,西湖花会之日,可否与君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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