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仪式,丹妮莉丝·罗萨尔斯一向是不喜欢的。

丹妮莉丝出生于南疆,降生之日,南疆战事吃紧,霜儡大军长驱直入,突破边关,深入内陆。国家危亡之际,南疆国王易宿,献祭生命,唤醒三头巨龙,直达战场,以摧枯拉朽的绝对优势,将霜儡重新赶出界域,丹妮莉丝由此得名。

她自小在南疆花团锦簇四季如春的翡翠之城长大,那是一座由汉白玉建造而成的城池,如它的名字一般,盛产翡翠而出名。蜿蜒曲折的小河,纵横交错城外围,少女时期的丹妮莉丝喜欢用牛皮纸叠成小船,站在城门外,一个个放进水里,看着它们慢慢流向远方。其中满载独属于少女的多愁善感和离愁别绪。每每这时,她的姐姐,就会带着焦急的神色从城中走出来,一边责怪,一边拉着她的小手,一起回家。

她本不该在这地方,也不该嫁给贝尔斯,贝尔斯原本的妻子应该是艾丽娅——丹妮莉丝的姐姐。可惜,贝尔斯和艾丽娅早早订婚,甚至没有见过一次面,便已永别。按照习俗,丹妮莉丝成为贝尔斯的妻子,这位威名在外的战神,见面之后便令丹妮莉丝彻底沉沦。爱情之花绽放,硕果累累。

北地的气候总是令丹妮莉丝颇感不适,这是一个充满古旧气息和原始风味的地方,炽烈的气候令每一位人皮肤黝黑,高耸的界域也抵挡不住热浪南下,就连朔风四起的严冬,空气中的燥热依旧挥之不去。丹妮莉丝尽管万般不喜,可从未有过任何怨言,因为贝尔斯在的地方,便可以是故园。由此可见,爱情的力量总是巨大的。

贝尔斯此时正一个人走在满地红叶之上,耳畔传来阵阵鹿鸣之声,古朴悠远,令人心情平静。

丹妮莉丝双手提着裙子下摆,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朝着这片枫树林而来。她知道贝尔斯会在这里,这是他们两人心照不宣的默契。她见到贝尔斯后,悄悄躲在一颗粗壮的古木后面,侧着身子,微微露出一只眼睛,试探地朝贝尔斯打量过去。

“不用躲了,我看到你了,过来吧!”

贝尔斯总是这么不解风情,每每都喜欢毫不犹豫揭穿丹妮莉丝的小心思。可丹妮莉丝从不生气,依旧乐此不疲。她知道丈夫不是油嘴滑舌之辈,但也绝对不是不懂风月浪漫之徒,只不过他的浪漫是带着巨剑和卫队,骑上高头大马,追赶山林中的老虎和黑熊,然后亲自将他们的脑袋取下来罢了。贝尔斯喜欢将这些“猎物”的头骨完全处理干净以后送给丹妮莉丝,丹妮莉丝第一次收到这种礼物的时候吓得晚上睡不着觉,瞪大眼睛久久抱着丈夫,心有余悸。

“你今天带着乾一去参加仪式我真为他担心!”

“男人总要长大的!”

“可他还是个孩子!”

“十岁,已经不小了,我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徒手搏击黑熊了!”,贝尔斯迟疑一下,继续说道,“况且,风暴将至!”

丹妮莉丝撇嘴不再说话,提着裙子,一蹦一跳朝着贝尔斯小跑而去。尽管已经是两个亲生儿子以及四个养子的母亲,可她依旧保持着少女的纯真,天性活泼好似一只机警好动兔子。

贝尔斯趁着丹妮莉丝走过来的功夫,将自己的外衫脱下,仔细折好,放在身旁的地面,对着自己的妻子微微使了一个眼色,好像在说:来吧,坐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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