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工了,喂,林煜别睡了,放饭了!”

林煜一睁眼,就看到一个穿着一身劣质盔甲的年轻男子在扒拉自己。

“朕还没有死透吗?”

林煜疑惑,明明自己用刀剌自己脖子的时候挺用力的呀,这怎么还能没死成呢?完了完了,活着的亡国之君,嗯,朕现在开始说乐不思蜀还来得及吗?

“走走走,醒了就快起来,再晚盒饭就没了。”

见林煜醒了,刚刚扒拉他的那人直接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拖着他往前走。

一站起来,林煜才发现自己身处的环境有点问题,虽然还是冷硬的青砖和四方的宫墙,但眼前的场景比自己家先祖一代代攒下来的皇宫要糙了很多,再就是,身边虽然都是残兵败将打扮的人,但这些人身上没有丝毫战场杀伐的锐气,有一个“伤兵”身上都插了五六个箭头了,血都流一地了,但他还是笑嘻嘻地跟旁边人勾肩搭背。更不必说,周围还有一圈穿着奇装异服的人和一堆黑沉沉的铁疙瘩,这些都是林煜没有见过的。

“朕撞邪了?嘶,什么东西?”

林煜还疑惑着,突然觉得脑袋一疼,像是被塞进了一大堆东西,接着无数信息在他脑海里闪过。

“朕穿越了。”

蹲在地上,手里被塞了一份盒饭的时候,林煜已经大概理清了状况。

这是一个已经没有了皇帝的年代,而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林煜,如今刚满18岁,是一个高三学生。因为外形条件不错,加上家里有点小钱,他就走上了艺考的路线。现在是高三的寒假,走普通高考的学生在奋力备考,林煜则是在自己一个当群头的远房亲戚的带领下来到了这个影视城,一方面是为不久后的校考做准备,另一方面则是想着能不能蹭点大剧组的小角色,也算为以后出道攒点人气。

“喂,筷子,接着!”一双筷子准确地落在林煜的饭盒上。扔筷子的是之前扒拉林煜的那个人,也就是他那个当群头的远房表哥刘明远。

这远房表哥还挺靠谱的,不光是靠着自己群头的身份让林煜在剧组吃得比其他群演好,而且同样是演尸体,林煜躺的地方都比其他尸体靠前。别小看这里面的道道,镜头一扫而过的时候,其他尸体只看得到后脑勺,但林煜是能被拍到正脸的。这算是群头能为自己人谋取到的最大福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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