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身为穿越者,深知边境互市的重要性。
只是永乐初年鞑靼和瓦剌都不老实。
因为大明刚刚经历内战,他们认为大明现在元气尚未恢复,所以觉得大明现在是颗软柿子可以捏上一捏。
既然认为大明是软柿子,那他们肯定就没有必要来边境参与互市。
那为什么李固要和方明说起互市的事来?
而且看方明和李固的样子,滦州与游牧民族进行互市好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但其实此互市并非彼互市。
他们二人这里所说的互市,其实只是个代词。
说是互市,其实真正的意思乃是劫掠。
没错,方明一直认为这游牧民族能来劫掠咱们,咱们为何不能去劫掠他们呢?
如果是因为地域影响,大明的百姓都依靠种田为生,根本跑不了,那牧民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牧民们虽然一直以来都是没有固定的场所居住,但每次活动,都是随着牧草丰盛与否而迁徙的。
所以只要有牧草的地方,就一定有牧民。
在吸取冠军侯霍去病的经验。
既然汉人对草场长势并不熟悉,那就找一个懂的人来呀。
搞一个人形GPS很难吗?
只要挑选一位经验老道的牧民,给予他足够丰厚的待遇,并且优待他的家人,再给他孩子落个大明户口。
那他一定会放弃什么元人的身份,颠颠的过来投靠大明的。
毕竟元人可没有什么民族归属感,北元灭亡了之后,分成了好几个部落,彼此之间打的欢实着呢。
而且永乐大帝人家还组建了个以北元骑兵为主的三千营呢,这些人的待遇也十分的优厚,对大明也忠心着呢。
所以,依靠着超前的眼光,和比李固脑袋还大的胆子,还有前人的经验,方明可不止一次率兵出关劫掠。
当然,方明手上的兵不多,毕竟大明是卫所制,士兵平常都在卫所,所以撑死了也就百骑。
虽然人好像是少了点,但是小股的骚扰劫掠,人太多了反而是累赘。
百骑,正正好好。
你们能劫掠我们,我们一样能劫掠你们。
反正老子穿越到滦州,也没什么油水可捞。
那就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反正你们抢我大明子民的东西也有不少。
互有来往这才公平。
所以才叫互市。
方明沉思片刻,摇了摇头。
“最近怕是不能去了。”
“你难道忘了,淇国公出征了,估计现在草原上的牧民,都已经跑到大后方了。”
“而且,咱们可是朝廷官员,这种事虽然天经地义,但是毕竟不符合规矩,所以还是避避风头吧。”
李固听了这话,一脸的忧愁。
滦州穷啊。
以前年年岁银都收不上来,百姓还常常遭受鞑子的袭扰。
自己这个朝廷从七品,那也是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
可是自打方大人来了,这思路也打开了。
你能来劫掠我,我就也能去劫掠你。
每次率兵劫掠,都是神出鬼没的,占到了便宜绝对不恋战,掉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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