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兄,我确实看出来了。我甚至能猜到,贝兄今日这一单做的是什么货物。”

“嗯?那你说说看!”贝宁一笑说道,语气里明显带着几分怀疑。

“贝兄做生意,应该不缺手下,赶车提货这种事,应该用不着你自己亲力亲为。可你不但亲自去做,而且还不带一个帮手,也不带上几个家丁保护自己,这说明什么?”

陈鱼看了看贝宁,但并没等着贝宁回答,便接着说下去:

“没有人能要求你这么做,除了你交易的对方。对方只想和你一个人交易,希望知道这笔交易的人越少越好,甚至连你手下的人都不信任,而你又非常想做这一单生意,乐意接受对方的条件。由此可见,这批货物很特别。”

“拉车的四匹马中,除了黑麦,另外三匹我看着像是蒙古马。蒙古马的特点是力量大、步伐稳,可在我拉停马车的时候,三匹蒙古马却刹不住车,这说明:货物很重。你那个车厢没有多大,装不了太多东西,没有多少东西却很重,我想不是石头,就是金属。”

贝宁端着茶杯的手举在半空,忘记了喝茶,满眼的不可置信。

陈鱼继续说道:

“用三匹蒙古马加一匹汗血,这种搭配很奇怪。贝兄,你不觉得用汗血拉车很张扬吗?不仅张扬,而且不协调。汗血本来就不是用于拉车的。如果说蒙古马是偏力量型的,那么汗血马就是偏速度型的。把这两种马硬拧到一辆车上,连步伐都很难统一。如果你只是想用四匹马拉车,那多用一匹蒙古马就行了,可能马惊的事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你当然是内行。可你却偏偏让黑麦上场,这说明,黑麦你另有用处。”

“我拉住黑麦的脖套时,看到脖套上有一个活的搭扣,当时没顾上想那有什么用处,可刚才坐在车上往府里来的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那个搭扣可以很方便地摘下来,一摘下来黑麦就跟马车完全脱离开了,立刻变成一匹独立的马,你可以在特别情形下骑上这匹马,发挥它的速度优势。”

“什么情形是特别情形呢?就是在逃跑的时候。”陈鱼笑了笑,“也就是说,这批货物会不会给自己惹上麻烦,贝兄心里也没底,所以多留了一手,说明这批货物实在很特别。”

“很重,很特别,特别到可能惹上大麻烦,会是什么?当然不会是石头,也不会是普通的金属,所以我大胆妄猜:这一单货物应该是——”

“火枪。”

听到这里,贝宁放下了茶杯,两眼直直地盯着陈鱼,道:

“鱼儿兄弟,这些……你真的都是猜出来的?”

“说是猜出来的也可以,说是分析出来的也可以,虽不能十分确定,但我觉得猜对的可能性很大。”陈鱼道,“这些枪你也没打算卖掉,是要留下来自己用的。所以,你不把马车交给管家,而交给家兵,也就不奇怪了。你需要用火枪保驾护航,生意做到这个程度,还不能说很出色么?”

“哈哈哈哈!”

贝宁大笑起来,“你说的没错,这是弗朗基最新式的火绳枪,弗朗机人也是第一次做这种货,非常小心。一百条火绳枪,加上几条火铳,花了我两万多两银子!不过,这些银子花得值得,现在世道太乱,盗匪横行,倭寇猖獗,有了这些家伙,就不用怕他们了。买火枪这种事,万万不敢让官府知道,我虽然在官府里不缺朋友,但也不缺对头,真要是不巧被官府查到了,我宁可跑路,损失这几万两银子,也不愿意惹上麻烦,所以带上黑麦,给自己留个后手。”

“你庄上用得了一百条火绳枪?”

陈鱼知道,一百条火绳枪可不是小数目,这个年代,有一百条火绳枪的一支队伍非常恐怖。

“其实我用不了那么多,有三四十条足够了。不过弗朗机人这次只带来了一百条,如果我不买走,他们还会再找另一个买家。这可是当今最好的火器,我宁可买了不用,也不愿让这些枪落到别人手上。”

“贝兄和弗朗机人关系不错?”陈鱼问。

“也谈不上不错,只是做生意。除了弗朗机人,我和埃塔立人,因格朗人,弗兰西人,也都有些生意。”

原来还是个进出口商。

“哥!我来了!”

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随即从门外走进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少女身材高挑,一张鸭蛋脸略微泛红,眉清目秀,鼻子小巧挺拔,一根丝带把头发束在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她身穿一套黑色骑马服,外披一件火红的斗篷,脚穿一双红色小马靴,一条马鞭拿在手上。她一进屋,目光极快地从陈鱼脸上掠过,便转向了贝宁。

“哥,这位就是鱼儿哥?”

“对,”贝宁说,“这是舍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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