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又下雨了,房间里虽然阴冷,却不潮湿,外面的护士一直盯着我写,不过无所谓了,他们只会认为我是个精神病。
我叫卫丞,那年高三,我终于可以逃离这个鬼地方,不是学校。
哦,对了,我是女生。我那个偏心的爹妈以为我是男孩给我取的名字,还好不是叫什么招娣,因为他们不屑去给我改名字,但这就是我可怖生活的开端。
知道我在哪里写下这些文字的吗?精神病院,我被我血缘关系最近的人送进来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且听我娓娓道来,当然不是现在。
我想说说我的一十八年,因为现在我应该是二十岁。记不太清了,因为我在十八岁毕业之后活了六十一年。
不要说我是精神病,你且慢慢读我写的就好。就是因为我这么说,他们就把我送进来了。我没有伤人,但他们说我神智不清,医生应该是误诊了。
但我还是进来了,因为我在经历过这么多事情后,精神确实有点不正常,总之状态不好。所以,请原谅我在写文章的时候有点问题。
身高一米六七,体重五十五千克,那是我正常的时候。我比较显瘦,我的肌肉密度还行,热爱健身,喜欢运动。
这可能是取决于家庭环境,重男轻女,我又在那时想取得他们的关心。因为我有个弟弟,这无关重要,我就不写了。
他们虽看重我的弟弟,但是还是不敢亏待我,因为我后面学会了发疯,又争又抢,总不能亏待自己的身体。
在我读书的时候,我应该算是被优待了吧。因为长得不赖会有很多便利,再加上由于家庭原因常常让我冷着一张脸,他们就更喜欢讨论我了。
我的同性缘还不错,我很少听见别的女生来议论我,说我是个花瓶什么的。因为我的腱子肉打破了所有人对一个女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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