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叮铃铃~~”

“叮铃铃~~”

疯狂摇铃的菲尼克斯,吭哧吭哧地来到一处僻静的悬崖边,打算试试手里面这所谓的“召魂铃”。

可从昨晚到这会儿,他手都摇得又肿又酸啦,却连一个灵魂都没能召唤出来。

“托雷特呀,那个四只手的魔女,是不是在逗我玩儿呢?怎么一个鬼影子都看不见呢?”

托雷特歪着小脑袋,满脸都是疑惑的神情,直勾勾地盯着菲尼克斯,像是在说:

“我不晓得呀!”

觉得自己被耍了的菲尼克斯,只好放弃,一屁股坐在悬崖边的树荫底下,开始翻腾起自己的皮包。

这可是他昨晚从咖列那儿买的头一个物件,毕竟他在外办事,老光着身子,不方便。

总不能把啥东西都夹在自己那条“晃晃悠悠”的裤衩子上吧。

昨晚,那位魔女走了之后,菲尼克斯顺利地在咖列那里做成了一笔买卖。

50只银色萤火虫,总共卖了2500卢恩币。

赚的卢恩币虽然不算多,不过还好,也足够买下一个工具皮带、一个火把以及十几支投掷匕首了。

他原本是打算入手那套锁子套装的,可一番试穿下来,菲尼克斯意识到,自己这身材那叫一个壮实,愣是把他勒得喘气都艰难。

大夏天的,除了帕奇那种皮衣控,正常人大都不喜欢那种被紧紧包裹的感觉。

而且自从柏克也没了影儿,这时候想让他帮忙改改衣服,估计也很难再遇到了。

夏日的天,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

刚刚还阳光明媚、晴空万里呢,眨眼间,就乌云密布,电闪雷鸣起来。

瓢泼大雨哗哗哗地倾注而下,没一会儿就把菲尼克斯淋成了一只可怜的落汤鸡。

托雷特驮着菲尼克斯,在雨中疾驰如飞,菲尼克斯这会儿只想找个地方避避雨,压根不在乎托雷特会把自己带到哪里。

等菲尼克斯来到一个敞开着门的房屋,点燃火把后,这才发觉,自己居然又回到了关卡前方的小酒馆。

原来自从上次这儿发生动乱,葛瑞克下令,就把这里的居民全部赶走了。

看着那些损坏的桌椅、碎裂的酒坛,还有那几只已然腐烂发臭的野狗尸体。

难闻的气味,弥漫在屋内,不由得让菲尼克斯皱紧了眉头。

菲尼克斯把一些木柴堆叠起来,放置在尸体上,接着一把火点燃,这些动物的尸体开始发出“滋滋”的冒油声。

望着火焰将原本各自独立的个体焚烧殆尽,灰白的骨灰混在了一块儿,菲尼克斯竟感到一丝平静和安宁。

交界地的人与动物不一样,动物能够正常死去,而受到过黄金树赐福的人,却不行。

这是菲尼克斯从微笑男和门牙哥那儿听来的。

原本他还不信,可当他今天早晨在海滩上瞧见一群快要变成干尸的人,还在艰难挪动时,他不得不相信,真的有人是死不了的。

“可是那样继续活着,意义究竟在哪儿呢?反倒不如变成骨灰,安稳入土为好!”

菲尼克斯弯下腰,手指轻轻捧起一些骨灰,陷入了沉思。

“叮铃铃~”

无意之间,召魂铃被菲尼克斯的手臂碰到,他的身体忽地颤抖了一下,仿佛自己的精神被抽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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